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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3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的通知

浏览: 发表时间:2023-02-16 14:19:38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


现将《2023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做好2023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969号)和《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国标委工一联〔2009〕48号)的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原则

(一)重视基础,突出重点。试点项目重点安排循环经济模式成熟,循环产业链条完整,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突出,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显著,标准化基础较好的项目;对《“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重点任务、重点工程与行动有显著支撑作用的项目予以优先安排。示范项目重点安排已经通过验收、成效显著、示范意义大的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

(二)紧贴需求,明确任务。试点项目紧密围绕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标准化重大需求,针对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建立、标准体系建设等任务,加强申报前调研,明确试点目标,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循环经济的引领作用。示范项目紧密围绕试点经验模式总结和推广、扩大示范效果等需求,加强试点经验的总结和模式提炼,进一步健全并持续运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三)自愿申报,择优遴选。试点示范项目由申报单位自愿申请,省级市场监管局(厅、委)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推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择优遴选。

二、试点项目建设任务

(一)重点领域。以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园区循环化发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制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等为重点领域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重点区域循环经济绿色技术体系集成等方面有显著支撑作用的项目予以优先安排。

(二)申报条件。试点单位应满足(1)遵循申报原则,优先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领域区域内单位开展试点建设;(2)不同类型的企业、园区和城市均可作为申报主体申报,作为申报主体的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经济效益较好、信用记录良好,作为申报主体的园区和城市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3)资源产出、循环利用、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及减污降碳等方面的指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并完成项目所在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4)循环经济产业模式特色明显,引领性强。

(三)重点任务。试点建设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1)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建设,包括工作推进机制建设、组织管理工作策划并实施、工作人员标准化意识强化、工作模式持续改进;(2)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基础性工作,包括建立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制修订循环经济相关标准;(3)开展循环经济标准的宣传及贯彻应用,包括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宣传和培训、推进节能节水环保循环利用等相关标准贯彻实施、采用先进标准、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4)建设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平台,包括信息平台的建立、宣传及有效应用。

(四)试点建设时间。试点项目建设一般不超过1年。

(五)项目考核评估。项目建设完成按照《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方案》进行考核评估。

三、示范项目创建任务

(一)申报条件。以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中通过验收且效果显著的试点项目作为示范创建的对象,且应符合(1)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经济效益较好、循环降碳成效显著,作为申报主体的企业近三年还应信用记录良好;(2)试点考核评估总得分在90分及以上;(3)标准体系健全,标准全面且时效性强;(4)试点期间主导或参与制定循环经济相关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5)有将先进企业、地方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需求。

(二)重点任务。示范建设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1)总结提炼循环经济标准化经验和模式,以书籍出版、媒体宣传、展览展示、示范教育、公益活动等多种手段对外推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扩大示范效应;(2)全面梳理试点期间形成的先进经验、技术和模式,及时转化为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作为主要起草单位(排名前3)制定不少于2项循环经济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以标准为载体在全行业、全领域推广实施,形成相关标准集成应用指南,扩大试点成果的影响力;(3)及时跟踪行业或领域标准化动态,与节能、节水、环保、循环利用相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联动,加强标准化信息交流,健全并持续运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强化相关标准实施,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培训。

(三)示范创建时间。示范项目创建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四)项目考核评估。项目建设完成,按照批复的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考核评估。

四、组织实施

(一)试点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编制提纲,从试点的目的意义、现状和发展基础、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效益分析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编写《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任务。示范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编制提纲,从示范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效益分析及示范推广措施等方面,编写《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附件4)。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牵头,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本地区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原则上试点项目不超过3个,示范项目不超过1个),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行文报送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并将加盖地方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效公章的公文、项目推荐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材料刻录光盘)邮寄至试点示范工作支撑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联系人及电话: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王军伟  010-82262648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端木祥慈 010-68505082

支撑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张蕊  010-58811619, 高东峰  010-58811127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1007室(邮编:100191)

 

附件:1.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

2.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3.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书

4.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5.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1

                                    编号           

 

 

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

 

试点名称:                          

申报单位:                          

推荐单位:                          

实施时间:                          

 

 

 

           

 


 

 

 

1. 要求准确、如实填报。

2. 编号由国家标准委统一填写。

3. “试点名称”应按试点的主体内容填写,应体现试点项目的主要特色。

4. “推荐单位”应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名称用全称填写,不能省略。

5. “试点内容”参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中主要任务填写。

6. “试点主要参与单位”包括承担单位和其他参与单位。

7. 本申报书中有关项目页面不够时,可加附页。

8. 项目申报材料,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并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
一、基本情况表

试点名称


申报单位


已承担的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情况


试点内容

(200字以内)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报单位负责人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推荐单位联系人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试点主要参与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二、实施方案简述(1000字)

对试点的目的意义、现状和发展基础、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效益分析及保障措施等进行简要叙述。

 

三、申报单位盖章

本单位承诺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信用记录良好,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负责人:                      

                                          (盖章)       

 

                                                


附件2

                                          编号          

 

 

 

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

项目实施方案

 

 

试点名称:                          

申报单位:                          

推荐单位:                          

实施时间:                          

 

 

                

              


 

 

(一)目的意义

从促进循环经济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提升试点单位标准化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分析循环经济标准化对试点单位的意义。

(二)现状和发展基础

1.循环经济发展现状:简述生产经营情况、循环经济产业链及发展模式,节能、节水、环保、循环利用等技术工艺、设备应用情况等,当前主要能源和资源的消耗水平、主要资源产出率水平及其与同行业的比较,主要特征污染物、温室气体种类及排放量,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废弃物综合利用量,以及“十四五”以来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情况,并附循环经济产业链图。

2.循环经济标准化现状:简述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基础、节能节水环保循环利用等标准制定及实施、标准宣传和培训、标准化人才培养、技术标准机构等方面的情况。

3.循环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重点阐述需要借助标准化手段解决的问题。

(三)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1.总体思路

2.基本原则

3.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从标准体系建立、标准制修订数量和级别、标准化培训人数和次数、采标贯标、标准信息平台建设和服务、标准化工作模式等方面,提出1年试点的总体目标。

(2)主要指标:申报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合理设定体现循环经济标准化成效的、可量化的指标,并以表格的形式给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示例表所示的指标。

表1 主要指标

指标

基期值(2022年)

目标值(2023年)

总产值(万元)



循环经济相关产值(万元)



主要产品类别及产量



主要原材料及消耗量



单位产品(或万元产值)综合能耗1



单位产品(或万元产值)取水量2



单位产品(或万元产值)温室气体排放量3



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量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4



水重复利用率4



强制性标准贯标率



推荐性标准贯标率



制定标准数5

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团体标准



企业标准



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完善程度6



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完善程度7



循环经济标准化培训人次



其他特色指标



注:1.企业依据GB/T 2589等标准核算单位产品(或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园区、城市参照核算万元产值综合能耗;2.企业依据GB/T 18820等标准核算单位产品(或万元产值)取水量,园区、城市参照核算万元产值取水量;3.企业依据GB/T 32150等标准核算单位产品(或万元产值)温室气体排放量,园区、城市参照核算万元产值温室气体排放量;4.依据GB/T 34345等标准核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和水重复利用率;5.制定标准数包括两个数字,即牵头制定的数量和参与制定的数量,两个数之间用逗号隔开,例如(2,3);6.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的完善程度包括无、不完善、基本完善和非常完善等四个等级;7.循环经济标准信息化平台完善程度包括无、不完善、基本完善和非常完善等四个等级。

 

(四)主要任务

按照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参照行业循环经济实践技术指南相关国家标准,加强循环经济标准化典型模式总体设计,重点从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标准制修订、采标贯标、标准化培训、标准信息服务、标准化工作模式、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任务,推进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

1.标准体系构建方面。应针对主导产业链,绘制循环经济产业链图,深入分析循环经济标准化需求,系统收集和分析现有节能、节水、环保、循环利用等相关标准,构建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框图,给出适用于试点单位的循环经济标准明细表,列出急需制修订的循环经济标准项目。

2.标准研制方面。根据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提出的需求,确定需要试点单位及联合有关单位制定的循环经济标准,提出循环经济标准制修订清单列表(示例见下表),并在试点期间完成研制。

表2 循环经济标准制修订清单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级别

负责部门/负责人

























注:标准级别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3.采标贯标方面。应加大采标贯标力度,确定需要加强贯彻实施的标准明细表,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资源、能源、污染物排放、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的指标核算,确保标准明细表中强制性标准全部贯彻实施,推荐性标准绝大部分得到贯彻执行,充分体现实施效果,支撑第三章中主要指标的落实。

4.标准化培训方面。应提出循环经济标准化培训的范围、人数、次数、教材等。

5.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和服务方面。应围绕循环经济标准化的信息需求,依据构建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立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并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

6.标准化工作模式及运行管理方面。应提出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创建、不同部门之间协调机制的建立等具体任务;要突出循环经济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明确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管理和工作机构,制定循环经济标准化管理制度和任务分工等;提出节能、节水、环保、循环利用等标准的集成应用方法。

(五)效益分析

重点对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的综合效益进行分析评价,对试点的各项成本及收益进行初步的核算,评估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的预期成效,其中,环境效益可参考循环经济评价相关国家标准,并依据相关标准核算实施该循环经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地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重点区域的试点项目还需分析项目建设对区域发展带来的预期成效。

1.经济效益分析

2.环境效益分析

3.社会效益分析

(六)保障措施

围绕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落实,提出有针对性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组织保障体系、经费保障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服务体系、评价考核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公众参与机制以及保障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顺利开展的其他措施。

(七)附件

项目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政府除外);

2.申报单位成为省级及以上循环经济相关试点示范单位证明;

3.申报单位牵头或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证明;

4.申报单位承担或参与的全国/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明;

5.申报单位具有的与循环经济标准化相关的其他基础条件证明材料。


附件3

                                    编号           

 

 

 

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书

 

 

 

示范名称:                          

申报单位:                          

推荐单位:                          

实施时间:                          

 

 

           


1. 要求准确、如实填报。

2. 编号由国家标准委统一填写。

3.“示范名称”应按示范的主体内容填写,应体现示范项目的主要特色。

4.“推荐单位”应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名称用全称填写,不能省略。

5.“示范主要参与单位”包括承担单位和其他参与单位。

6. 本申报书中有关项目页面不够时,可加附页。

7. 项目申报材料,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并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
一、基本情况表

示范名称


申报单位


试点验收通过时间


示范内容

(200字以内)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报单位负责人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推荐单位联系人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示范主要参与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二、实施方案简述(1000字)

对示范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示范推广措施等进行简要叙述。

三、申报单位盖章

本单位承诺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信用记录良好,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负责人:                      

                                          (盖章)       

 

                                              


附件4

                                              编号          

 

 

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

项目实施方案

 

示范名称:                          

申报单位:                          

推荐单位:                          

实施时间:                          

 

 

                

              


(一)试点工作及成效

简要说明试点期间开展的主要工作以及在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二)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1.总体思路

2.基本原则

3.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从模式总结和推广、标准制修订和标准转化、标准体系持续改进、标准实施等方面,提出示范的总体目标。

(2)阶段性目标:按年度写阶段性目标。

(三)主要任务

1.模式总结推广方面。参照行业循环经济实践技术指南相关国家标准,加强循环经济标准化模式总结,提出书籍出版、媒体宣传、展览展示、示范教育、公益活动等推广路径,在实施方案中应给出模式总结成果的展现形式(书籍或报告)以及推广方式。

2.标准转化方面。系统梳理试点期间形成的循环经济标准化先进经验、技术和模式,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制定节能、节水、环保、循环利用等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并在实施方案中提供标准名称、标准级别、标准制定周期、标准草案等。以标准为载体在全行业、全领域推广实施,形成相关标准集成应用指南。

3.标准体系持续优化方面。及时跟踪行业或领域标准化动态,加强标准化信息交流,健全并持续运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与节能、节水、环保、循环利用相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联动,强化标准实施,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培训;在实施方案中应明确组织或参与的循环经济标准化活动、标准化培训活动等内容。

(四)效益分析

对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的综合效益进行分析评估,对各项成本及收益进行全面系统的核算,评估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的预期成效。其中,环境效益可参考循环经济评价相关国家标准,并依据相关标准核算实施该循环经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重点对核心标准制定和实施前后的经济和环境效益进行对比分析,对标准实施带来的各项成本及收益进行全面系统的核算,核算方案可以参考《标准的经济效益:ISO方法论(2.0版)》(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地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重点区域的示范项目还需分析项目建设对区域发展带来的预期成效。

1.经济效益分析

2.环境效益分析

3.社会效益分析

(五)示范保障措施

围绕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落实,提出有针对性的示范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经费和人员保障、组织协调机制、政策保障体系、宣传教育体系、任务落实风险控制等。

(六)附件

项目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政府除外);

2.申报单位通过试点考核评估的证明材料;

3.示范建设期间预申报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草案;

4.申报单位具有的与循环经济标准化相关的其他基础条件证明材料。

5.国家标准委关于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标注本申报单位)


附件5

 

2023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手机)

1

试点类





2





3





1

示范类





 

注:1.推荐项目按优先级先后顺序排列;2.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规定的上限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2023年2月1日印发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3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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