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六:高新收入(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界定标准
导语
在高企认定的高新收入条件中,最核心的问题不是“占比怎么算”,而是“什么算高新收入”。许多企业申报失败,不是因为占比不够,而是因为算进去的收入被专家认定为“非高新”。究竟什么样的产品(服务)才能算“高新技术产品”?技术性收入如何界定?嵌入式软件怎么处理?本文将从政策定义、核心要素、判断步骤、证明材料等维度,为您彻底讲透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界定标准。
一、政策定义与核心要素
1. 政策原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2. 核心要素
从定义中,可以提炼出高新收入的三个核心要素:
| 要素 | 说明 |
|---|---|
| 来源要素 | 必须来源于“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 |
| 技术要素 | 必须与企业的核心技术相关,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
| 形态要素 | 可以是实物产品,也可以是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 |
这三个要素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二、高新技术产品的界定标准
1. 什么是“高新技术产品”?
高新技术产品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创新活动生产的,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产品。
2. 判断标准
| 维度 | 判断要点 |
|---|---|
| 技术来源 | 产品的核心技术来源于企业的研发活动 |
| 知识产权 | 产品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支撑(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著等) |
| 领域归属 | 产品本身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 |
| 技术先进性 | 产品的技术指标、性能优于同类常规产品 |
| 市场认可 | 产品已实现销售,有市场认可度 |
3. 与普通产品的区别
| 对比维度 | 高新技术产品 | 普通产品 |
|---|---|---|
| 技术含量 | 高,有核心技术突破 | 低,常规技术 |
| 知识产权 | 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支撑 | 可能有外观、包装等,无核心技术专利 |
| 研发投入 | 经过系统研发,有研发项目支撑 | 可能无研发,直接生产 |
| 创新性 | 具有新颖性、创造性 | 常规产品,无创新 |
| 政策支持 | 可享受高企、加计扣除等 | 无特殊政策 |
三、高新技术服务的界定标准
1. 什么是“高新技术服务”?
高新技术服务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创新活动,利用自身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的技术性服务,包括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承包、委托科研等。
2. 服务类型详解
(1)技术服务收入
- 定义:企业利用自身技术为他人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
- 示例: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系统维护、数据分析、检测服务
- 判断要点:服务内容基于企业的核心技术,服务过程体现技术价值
(2)技术转让收入
- 定义:企业将其技术成果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取得的收入
- 示例:专利转让、技术秘密转让、软件著作权转让
- 判断要点:必须有明确的技术成果,权属清晰,已完成转让
(3)技术承包收入
- 定义:企业承包技术工程项目取得的收入
- 示例:智能化系统集成、环保工程总包、技术开发项目
- 判断要点:项目内容以技术为核心,非单纯施工
(4)接受委托科研收入
- 定义:企业承担他人委托的科研项目取得的收入
- 示例:委托开发、合作研发中承担主要技术工作
- 判断要点:项目属于研发活动,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成果
3. 高新技术服务与普通服务的区别
| 对比维度 | 高新技术服务 | 普通服务 |
|---|---|---|
| 技术含量 | 基于核心技术,解决技术难题 | 常规服务,无技术门槛 |
| 知识产权 | 服务过程应用企业自有知识产权 | 无知识产权支撑 |
| 创新性 | 有创新性,非标准化服务 | 标准化、流程化服务 |
| 人员要求 | 需要技术人员,体现技术能力 | 一般人员即可 |
| 成果形式 | 技术报告、解决方案、研发成果 | 常规服务交付 |
四、核心判断逻辑:三步界定法
第一步:看来源——是否来自“研发活动”?
问题:这个产品或服务,是企业的研发活动产生的吗?
判断依据:
- 是否有对应的研发项目?
- 研发项目是否与产品或服务直接相关?
- 产品或服务的技术是否来源于研发成果?
证据:
- 研发项目立项书、结题报告
- 项目与产品的对应关系说明
第二步:看支撑——是否有“知识产权”?
问题:这个产品或服务,有知识产权支撑吗?
判断依据:
- 是否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著等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是否对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 知识产权与企业是否拥有所有权?
证据:
- 专利证书、软著证书
- 专利-产品关联证明(技术特征对照表)
- 知识产权权属证明
第三步:看领域——是否属于“高新领域”?
问题:这个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吗?
判断依据:
- 产品的核心技术属于八大领域中的哪一类?
- 服务的核心技术属于哪一类?
- 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对应
证据:
- 产品技术说明
- 领域归属说明
- 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佐证
五、特殊情形处理
1. 嵌入式软件
情形:硬件产品中包含嵌入式软件,软件部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处理:
- 可将嵌入式软件价值单独核算,计入高新收入
- 需有软件著作权支撑
- 需合理拆分硬件和软件的价值(参考同类产品定价或成本加成)
示例:某智能设备售价10万元,其中嵌入式软件价值3万元,有软著支撑,则3万元可计入高新收入。
2. 系统集成项目
情形:项目包含硬件采购、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等多种成分。
处理:
- 将项目中属于企业自主研发的部分(软件开发、技术服务)计入高新收入
- 外购硬件(如服务器、网络设备)不计入高新收入
- 需合理拆分项目价值,保留拆分依据
示例:某智慧城市项目总金额500万元,其中企业自研软件200万元,外购硬件300万元。则高新收入为200万元。
3. 技术改造产品
情形:对老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后销售,改造部分有核心技术。
处理:
- 如果技术改造使产品技术含量大幅提升,可认定为高新收入
- 需说明改造内容、技术先进性、与原有产品的区别
- 需有改造相关的研发项目支撑
4. 技术转让中的入门费+提成
情形:技术转让合同包含入门费和后续销售提成。
处理:
- 入门费和提成均可计入高新收入(技术转让收入)
- 需有完整的技术转让合同
- 提成部分需有后续的销售数据支撑
5. 委托开发项目
情形:企业承接委托开发项目,开发完成后成果归委托方。
处理:
- 项目收入计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属于高新收入
- 需有委托开发合同
- 需证明项目属于研发活动(有研发计划、过程记录、成果交付)
六、证明材料要求
1. 通用证明材料
| 材料类型 | 具体要求 |
|---|---|
| 销售合同 | 合同名称、内容应体现产品的高新技术特征 |
| 销售发票 | 发票抬头、品名应与合同一致 |
| 出库单/物流单 | 证明交易真实发生 |
| 产品照片 | 实物照片,可标注对应知识产权 |
| 技术说明 | 说明产品应用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 |
| 知识产权证明 | 证明产品与知识产权的关联性 |
2. 技术性收入专项材料
| 材料类型 | 具体要求 |
|---|---|
| 技术合同 |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合同 |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 如有则提供,增强说服力 |
| 成果交付证明 | 验收报告、用户报告、技术报告 |
| 研发过程记录 | 项目计划、过程记录、结题报告 |
3. 特殊情形专项材料
| 情形 | 专项材料 |
|---|---|
| 嵌入式软件 | 软件著作权、价值拆分说明 |
| 系统集成 | 项目明细、价值拆分依据 |
| 技术改造 | 改造说明、研发项目记录 |
| 委托开发 | 委托合同、研发过程记录、成果交付证明 |
七、常见误区与风险
误区一:所有产品收入都算高新
错误做法:不管产品有没有技术含量、有没有知识产权,只要是企业生产的都算高新收入。
正解:必须逐项判断,只有有核心技术、有知识产权支撑的产品才能计入。
误区二:技术服务都算高新服务
错误做法:企业提供任何技术服务都算高新服务。
正解:技术服务必须基于企业的核心技术,体现技术价值。普通咨询、培训如果没有核心技术支撑,不算高新服务。
误区三:外购产品贴牌算高新
错误做法:从外面买进产品,贴上自己的牌子销售,算作高新收入。
正解:外购产品没有企业的核心技术,不能计入高新收入。
误区四:忽略嵌入式软件价值
错误做法:生产智能设备的企业,只按硬件价值核算,忽略嵌入式软件价值。
正解:嵌入式软件如有自主知识产权,应单独核算,计入高新收入。
误区五:项目收入不拆分
错误做法:系统集成项目,将外购硬件和自研软件混在一起,全部算高新收入。
正解:必须合理拆分,只将自研部分计入高新收入。
八、余行补位视角:从“收入”看“转化”
从“余行补位方法论”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界定,本质上是检验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试金石。
1. 补“转化”的位
研发投入最终要转化为市场收入。高新收入就是检验“研发出成果、成果变产品、产品有市场”这一链条是否畅通的标准。
2. 补“聚焦”的位
高新收入的要求,引导企业将资源聚焦于有技术含量的产品和服务,淘汰低技术、低附加值的业务,实现产业结构优化。
3. 补“证明”的位
证明一个产品是“高新”的,需要一整套证据链:
- 研发项目证明技术来源
- 知识产权证明技术拥有
- 销售合同证明市场认可
- 技术说明证明技术含量
这套证据链的建立过程,本身就是企业精细化管理能力的体现。
4. 补“价值”的位
当企业能够清晰界定并证明自己的高新收入时,它向市场传递的不仅是“符合政策”,更是“我有核心技术,我能创造价值”。这种能力,在融资、招投标、品牌建设中都具有巨大价值。
成都专知利乎的“五维进化模型”中,“特色化”维度正是聚焦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我们帮助企业:
- 梳理产品线,准确界定高新收入;
- 建立收入-知识产权关联档案;
- 规范技术性收入的合同和证明;
- 处理嵌入式软件、系统集成等特殊情形。
让每一笔高新收入,都成为企业创新能力的“代言人”。
结语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界定,是高企认定中最能体现“技术含量”的环节。它要求企业不只关注“卖了多少”,更关注“卖的是什么”——是真正有技术含量的产品,还是普通的商品;是基于核心技术的服务,还是常规的劳务。
对于每一家申报高企的企业,务必做到:
- 逐项判断:每个产品、每项服务都要过“三道关”(来源、支撑、领域)
- 证据完整:合同、发票、知识产权、技术说明缺一不可
- 特殊处理:嵌入式软件、系统集成等特殊情形要有合理拆分
- 持续积累:从研发立项开始,就为后续的高新收入认定准备证据
当这些做到位,高新收入就不再是“算出来的数字”,而是“做出来的结果”。
【关于成都专知利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专知利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总部位于成都,服务网络覆盖全国主要创新城市,是中国领先的科技创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伙伴。我们不是传统的申报代理机构,也不是单一的咨询公司,而是集管理咨询、数字化工具、标准研制、评估认证于一体的综合性创新管理服务商。
我们的使命:让每一家创新企业不仅获得资质,更获得与资质相匹配的管理能力。
我们的愿景:以余行补位方法论,定义中国企业创新管理新范式。
我们的方法论:独创“余行补位方法论”,专注于企业前行过程中被普遍忽视却至关重要的战略缺口,在研发管理、财务合规、知识产权、数字化转型等关键节点精准补位,推动企业从“被动合规者”跃迁为“主动管理者”。
核心业务矩阵:
- 高新技术企业全周期服务(首次认定、合规管理、年报填报、复审护航)
- 专精特新梯度培育服务(四维管理诊断、梯度跃迁规划、复核预警)
- 研发费用治理与加计扣除合规(工时系统、物料闭环、委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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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超过500家,其中专精特新企业150余家,小巨人企业3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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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伙伴:与成都余行专利代理事务所深度合作,在算法专利、人形机器人、高价值专利培育等领域具有行业领先优势。双方联合打造“高企年报观察平台(ipzhihu.com)”,共同定义中国企业创新管理新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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