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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知利乎虚拟产业园】【浙江】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表时间:2022-10-25 15:32:19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宁波不发),省属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新材料科创高地促进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更好地引导和推动重点新材料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应用,切实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现就做好2022年度省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列入《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且产品应用于先进半导体、新能源、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的新材料生产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应用奖励试点重点领域(先进半导体、新能源、碳达峰碳中和),至申报截止日之前一个年度内累计销售并实际交付产品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国际和国内重点首批次新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能申报:

1.已享受国家或省重点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产品,不能申报;

2.用于首台套装备的新材料且该首台套装备已享受过国家或省首台套装备认定、应用奖励、保险补偿的产品,均不能申报;

3.用户单位为关联企业的,不能申报。

三、奖励标准

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择优奖励,其中:

(一)符合条件的国际重点首批次新材料,按不超过首年度累计销售并实现交付应用产品货值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符合条件的国内重点首批次新材料,按不超过首年度累计销售并实现交付应用产品货值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线上线下同步申报,线上通过“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网址:https://stt.jxt.zj.gov.cn/portal/face),对照附件要求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申报材料应内容清晰,对字迹模糊难以辨识的材料内容不予认可,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

(二)申报企业所在地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联合行文于2022年9月28日前将初审意见、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份)和汇总表(一式三份)报送省经信厅。省属企业集团本级直接报送省经信厅。

(三)资金申报、使用单位(企业)承担资金申报、合规使用和有效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直接受理资金申报材料的主管部门承担资金申报审核、资金使用监督的直接责任。

(四)省经信厅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会同省财政厅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拟定奖励对象和金额。经审核确定后,奖励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经信厅在2023年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中下达。

(五)本通知未明确的事项,参照《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工作指南(试行)》执行。

联系人:

省经信厅材料处  董昊 0571-87058139

省财政厅经建处  杨锐 0571-87058450

申报网站技术支持

黄永磊  17640176659

金承中  13819091640,0571-87805317

袁浩晟  18805813505,0571-86479621


附件:

1.申报材料要求.doc

2.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资金申请表.doc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22年9月15日

附件1

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应为原件或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包括:

(一)申请企业基本情况(规模、研发能力、行业地位、有关产品的国内外生产研发应用情况等)

(二)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资金申请表(格式附后);

(三)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满足申报要求的新材料产品销售额汇总情况,附首批次新材料生产单位和用户单位所签订的正规合同、销售发票(或载有出货时间、产品名称、销售数量及金额、客户名称、发票号码等信息的明细表)、交付证明等;

(五)产品应用领域证明材料。

 

 

注:鼓励企业提供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申报产品至申报截止日1年内销售情况的审计报告(核验合同、交货凭证、用户及应用领域、发票、销售金额等真实、有效性)。提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的,第(四)项资料可简化。

 

附件2

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资金申请表

 

新材料生产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通讯地址


员工总数


研发人员数


年主营收入(万元)


研发经费占比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申请应用奖励新材料产品情况

新材料名称


对应《推广目录》编号


认定档次

□国际首批次     □国内首批次

新材料产品主要

技术指标


对应应用奖励试点重点领域


产品近一年来所获荣誉及重要技术或市场突破情况


年生产量


新材料用户单位基本情况(多个用户单位请分别填写)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满足申报要求的首批次新材料累计销售金额(万元)


该新材料的

应用情况


新材料生产单位关于填报内容真实性的承诺

真实性承诺:

我公司承诺,此次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申报材料(含证明材料)完整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签字/盖章)

          

新材料用户单位关于填报内容真实性的承诺

 

 

                                (签字/盖章)

                                       

市、县(市)经信部门、财政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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