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建设局(委)、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和《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材料〔2020〕101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化工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复核、扩园和培育园区的认定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一)园区复核:《关于公布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结果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0〕185号)公布的合格园区;
(二)园区扩园:符合扩园要求(扩园要求见《关于实施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推动园区规范发展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1〕77号)),且园区安全风险等级为一般风险或较低风险。当年已通过扩园的园区可不参加园区复核;
(三)培育园区认定:《关于公布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结果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0〕185号)公布的培育园区。
二、认定程序
(一)园区自主申报
各化工园区管理机构通过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jxt.zj.gov.cn)首页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浙江省化工园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化工园区管理系统)进行登录申报,上传相关说明材料。其中,园区扩园和培育园区认定,按附件2要求上传完整说明材料;园区复核申报,按附件3要求上传说明材料。开展园区复核、扩园和培育园区认定,均须在化工园区管理系统填报年度化工园区内企业基本情况(详见附件4)。
(二)地市初审报送
各设区市经信局牵头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建设局(委)、交通运输局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说明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检查,完成后联合行文上报,并将文件扫描件上传至化工园区管理系统。
(三)组织评审认定
省经信厅牵头会同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和应急管理厅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初审合格园区进行复审和现场抽查,通过后分批公布名单。涉及扩园的化工园区,按《浙江省化工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经专家审核和现场复核,评价得分均须在75分以上。
三、时间要求
7月1日至8月1日,园区管理机构可登录化工园区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逾期不再受理。9月1日前,各市须完成初审和现场检查,初审结果通过化工园区管理系统上报。12月底前,省经信厅会同相关部门,确定拟通过复核、扩园和培育园区认定合格的园区名单(安全风险等级为高风险或较高风险的化工园区,直接判定为不合格),经公示后公告。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市要根据国家、省级有关化工园区认定办法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园区复核和扩园工作,并通过此项工作积极查漏补缺,进一步提升化工园区管理水平。各部门要按照要求,确保上报说明材料和评价情况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园区的复核和扩园资格。对评价认定过程中有疑问的,及时向省级有关部门咨询了解。
2.明确分工,形成合力。本次园区复核和扩园工作由经信部门总牵头,负责园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并做好协调服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化工园区用地范围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是否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等工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指导环境应急管理等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化工园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规划建设等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依职责指导化工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等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认定以及园区内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3.加强指导,认真整改。对通过复核和扩园的化工园区,要持续提高化工园区的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对认定化工园区扩园审查不合格的,可先行申请园区复核,待整改到位后重新申请扩园。对认定化工园区复核不合格的,以及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依法依规限期整改,整改期为6个月,待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复核。整改期间停止办理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相关手续(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逾期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认定化工园区资格。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陈 峰 0571-87058110
省自然资源厅 郑珂男 0571-88877953
省生态环境厅 舒军龙 0571-28869159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郑升阳 0571-81050812
省交通运输厅 郭永峰 0571-87818869
省应急管理厅 马春磊 0571-81051467
附件:
1.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wps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6月20日
附件2
浙江省化工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材料要求 | 考核方式 |
基本要求 | 1、设立时间 | 一票 否决 | 园区须为2018年6月27日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或批准的有关规划中明确的专业化工园区或设有化工板块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园区、工业园区、小微园区或化工集聚区,否则一票否决。 | 园区设立的批复文件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2、园区选址与布局 | 园区须位于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并满足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严禁在地震断层、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 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地段、地区选址,否则一票否决。 | (1)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说明文件以及关于园区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意见 (2)园区矢量坐标和四至范围 (3)所在县(市区)“三线一单”图 (4)园区与周边生态红线区位置关系表(含保护区名称、与保护区距离、保护区情况) (5)园区与所在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位置关系图 (6)园区与所在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关系图,并标注园区边界线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
3、园区规模 | 园区化工规划工业用地1000亩以上,申请扩大和调整范围的园区,扩园的面积达到500亩以上;且截至上年底,园区内已投产规模以上化工企业3家以上或园区化工总产值30亿元以上,否则一票否决。 | (1)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涉及园区规划面积的页面、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园区四至边界, (2)园区或企业统计报表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
4、生产安全事故 |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否则一票否决。 | 市应急管理部门证明文件 | 查阅资料 | ||
5、突发环境事件 |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外部不可抗力造成除外),否则一票否决 | 市生态环境部门证明文件 | 查阅资料 | ||
6、管理机构 | 园区应明确管理机构,具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方面有效管理能力,配备满足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需要的人员。 | (1)园区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2)园区管理机构组织架构、人员姓名及职务列表(备注安全、环保监管人员) | 查阅资料 | ||
7、安全控制线 |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据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确定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并划定化工园区周边规划安全控制线,否则一票否决。 | 划定的安全控制线报当地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的文件以及安全控制线示意图 | 查阅资料 | ||
8、“禁限控”目录 | 园区管理机构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否则一票否决。 | 园区管理机构发布的“禁限控”目录文件 | 查阅资料 | ||
9、运输风险论证 | 园区管理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等工作,否则一票否决。 | 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文件(封面、目录页,结论页、专家评审意见即可),视国家出台标准情况执行 | 查阅资料 | ||
10、园区安全风险等级 | 园区安全风险等级必须达到C类或D类,否则一票否决。 | 应急部门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文件 | 查阅资料 | ||
规划布局 (10分) | 1、详细规 划 | 3分 | 园区详细规划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及批复,资料齐全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 (1)园区详细规划封面、目录、编制单位页、文本 (2)专家评审意见 (3)批复文件 | 查阅资料 |
2、产业发展规划 | 3分 | 园区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的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及批复,资料齐全得3分,否则不得分。 | (1)产业发展规划文本 (2)专家评审意见 (3)批复或印发文件 | 查阅资料 | |
3、“三线一单”管控 | 2分 | 有明确的“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得2分;正在开展“三线一单”工作的,得1分。 | (1)有明确管控要求的,提供“三线一单”印发通知 (2)正在开展的,提供相关进展情况 | 查阅资料 | |
4、项目准入 | 2分 | 建立入园项目准入评审制度并已执行得2分。 | (1)园区或园区所在地区有关项目准入评审制度文件 (2)项目评审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评审意见表等,提供3-5项即可)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
安全生产 (25分) | 1、监管机构 | 2分 | 安全监管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含6人),且其中具有相关化工专业学历或化工安全生产实践经历的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人员数量不低于安全监管人员的75%得2分。 | (1)安全监管人员姓名及职务列表 (2)相应人员学历证书或资质文件 | 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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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化工行业安全发展 | 3分 | (1)有园区所在县(市、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规划年限有效得2分; (2)规划经过评审得1分。 | (1)规划的批复文件或印发文件 (2)规划文本 (3)规划专家评审意见 | 查阅资料 | |
3、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 3分 | (1)完成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并在有效期内得1.5分; (2)评价报告提出消除、降低或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进行了整改得1.5分。 | (1)风险评价报告 (2)风险评价报告提出问题整改情况 | 查阅资料 | |
4、封闭化管理 | 3分 | (1)通过采取物理封闭或电子化封闭,实行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的,得2分; (2)建立园区封闭化后相关管理制度,实现卡口管理、车辆管理、道路管理等管理手段有效运行的,得1分。 | (1)封闭化现场照片(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围栏、普通围栏、门禁、卡口、监测监控等设备,提供3-5张照片) (2)封闭化管理制度 | 查阅资料 | |
5、危化品运输 | 3分 | (1)设置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得1.5分(经评估论证不需要设停车场的直接得分); (2)园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与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物流管控子系统全部实现互联的,得1.5分。 | (1)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现场照片(3-5张即可) (2)停车场项目备案表、建设批复、验收意见等资料 (3)园区内生产企业填写的装货单图片(3-5张即可) (4)全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与省危化品风控大数据平台物流管控子系统互联截图 | 查阅资料 | |
6、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 3分 | (1)园区自建或依托园区骨干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得1.5分; (2)制定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并至少每年组织1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得1.5分。 | (1)成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文件, (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所在地图片 (3)依托企业情况(依托该企业建设的原因等) (4)救援人员名单及救援装备清单 (5)总体预案印发文件、预案文本封面、目录(或前2-3页) (6)专项预案文本封面、目录(或前2-3页) (7)应急演练方案(前2-3页)、脚本及演练现场图片(提供评价年度3-5张即可) | 查阅资料 | |
7、应急保障 | 2分 | (1)自建或依托企业建设气防站的,得1分; (2)根据园区危险源特点,与医疗机构签订保障协议,保障化学品伤害救治的,得1分。 | (1)气防站建设合同、依托企业建设文件、现场照片等 (2)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 | 查阅资料 | |
8、社会服务 | 3分 | (1)园区引入第三方进行特殊作业监管、安全检查等服务的,得1分; (2)建立第三方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第三方服务行为的,得1分。 (3)园区采取自建、共建、委托服务的方式,配套建设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的,得1分。 | (1)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 (2)第三方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对第三方服务开展监督、检查等情况) (3)自建、共建基地的资料、委托服务的合同 | 查阅资料 | |
9、安全生产标准化 | 3分 | (1)园区内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率达100%的,得3分; (2)达标率90%以上的,得1分。 | (1)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名单列表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编号 (2)对应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 查阅资料 | |
环境保护 (25分) | 1、监管机构 | 2分 | 环保监管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含5人),且其中具有相关化工专业学历或环保工作实践经历的人员或注册环保工程师的人员数量不低于环保监管人员的75%得2分。 | (1)园区环保监管人员名单 (2)相应人员学历证书或资质文件 | 查阅资料 |
2、规划环评 | 2分 | 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查工作,得2分。 | (1)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报告文本 (2)对应的审查意见 | 查阅资料 | |
3、污染物排放达标 | 3分 |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认定周期内对园区内企业各类污染物的日常监督性监测数据应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要求,每发现1起环境违法超标行为,扣0.2分,至2分扣完为止。排污许可证覆盖率达到100%再得1分。 | (1)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是否达标排放的证明 (2)园区化工企业清单及排污证书编号 | 查阅资料 | |
4、废水排放 | 6分 | (1)园区含有码头的,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设置入河(海)排污口的,入河(海)排污口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得1分;不涉及,则直接得分。 (2)园区规上化工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7t/万元,得2分;7t/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10t/万元,得1分;其余不得分。 (3)建有满足化工废水处置要求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化工企业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程,得2分;化工企业废水全部采用专管输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得1分,若为并管输送得0.5分。 | (1)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验收资料 (2)排污口审核、备案资料 (3)规上化工企业名单及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 (4)“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现场照片(2-3张) (5)专管或并管输送证明材料(园区污水排放管网图等) (6)污水处理厂环评封面、目录页及批复 (7)污水处理厂监测报告(提供最近一份即可)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技术复核 | |
5、废气污染防治 | 5分 | (1)园区所在县市区废气污染物减排任务满足地市考核指标的,得2分; (2)园区化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建设投运率100%,得2分;未达到的,不得分; (3)园区企业废气有组织排放控制、无组织排放控制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得1分;未达到的,不得分。 | (1)评价年度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与环保数据一致) (2)县市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等相关文件 (3)园区企业名单及废气处理设施工艺及建设投运率 (4)园区企业废气有组织排放控制情况说明、园区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情况说明,按照相关规定需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的企业提供LDAR报告(最近一份即可)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技术复核 | |
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 3分 | (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7%,得1分; (2)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100%,得1分; (3)园区建有配套危废焚烧集中处置设施并正常运行,得1分。 | (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证明(简要说明固废产生量、综合利用量、贮存量等情况,计算综合利用率) (2)园区危险废物暂存、处理处置统计表(可全部企业做成一张汇总表) (3)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名称及经营许可证(如果较多制作表格,包括危废处置企业名称及许可证编号) (4)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情况说明(总体情况说明,附1-2家考核材料) (5)危废焚烧集中处置设施竣工验收材料、目前运行情况说明及照片(2-3张)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技术复核 | |
7、园区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 4分 | 园区内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和地下水达到相应环境标准,每类要素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园区内最近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和地下水等环境监测报告(各一份即可) | 查阅资料 | |
绿色发展 (14分) | 1、公用工程 | 5分 | 园区建设完善的集中供水(工业水、生活水)、供电、供热(高、中、低压蒸汽)、公共管廊、污水处理厂等公用工程,得5分,缺1个少得1分,扣完为止。 | (1)集中供水(工业水、生活水)、供电、供热(高、中、低压蒸汽)、公共管廊、污水处理厂等情况说明 (2)公用工程设施验收材料及现场照片(污水处理厂材料不需要重复提交)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2、能耗强度 | 2分 |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在全省化工产业平均值以下的得2分;在全省平均值以上,但不超过全省平均值1.2倍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化工产业大脑中获得 | ||
3、区域能评 | 2分 | 完成区域节能评估及审查工作,得2分。 | (1)能评报告书封面、编制单位页和目录页,专家评审页 (2)能评报告审查意见 | 查阅资料 | |
4、示范创建 | 3分 | 入选国家级绿色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低碳园区得3分;入选省级上述示范试点园区得2分。 | 工信部公布的国家绿色园区名单、工信部公布的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名单、发改委公布的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名单、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名单、省经信厅公布的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名单、省发改委公布的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名单等 | 查阅资料 | |
5、绿色工厂 | 2分 | 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数量在3家及以上,得2分; 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数量在2家的,得1分; 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数量在1家的,得0.5分。 | 工信部公布的国家绿色工厂名单 | 查阅资料 | |
数字化发展 (10分) | 1、化工园区智慧化管理平台 | 4分 | (1)“1+5”各模块都搭建完成得2分,少一个模块扣0.5分,扣完为止; (2)化工产业大脑数据接入率80%得2分,70%得1.5分,60%得1分。 | 化工产业大脑获得 | |
2、应急指挥中心 | 3分 | (1)建成集日常管理、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联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应急指挥中心并有效运行的,得1分; (2)单独建设或合并建设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监控平台,实现对园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的,得1分; (3)基础数据采集覆盖100%的化工企业和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得1分;基础数据采集覆盖50%以上的化工企业和100%的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得0.5分。 | (1)应急指挥中心情况简介及图片(包括日常管理、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联动等模块图片) (2)园区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监控平台图片 (3)园区化工企业清单与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信息系统中企业对比 (4)园区重大危险源清单与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信息系统中重大危险源对比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
3、在线环境监控 | 3分 | (1)建立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得1分; (2)园区废水重点排污单位或排污许可证有自动监测要求的废水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实现100%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数据互通,得0.5分; (3)园区废气重点排污单位或排污许可证有自动监测要求的废气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实现100%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数据互通,得0.5分; (4)园区有空气质量监测站,得1分。 | (1)在线监控情况说明 (2)在线监控方案、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页) (3)在线监控联网图片以及验收材料中联网验收部分 (4)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情况说明及图片(2-3张)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
亩均 效益 (16分) | 1、亩均税收 | 4分 | 园区亩均税收为全省化工产业平均值1.5倍及以上,得4分;为平均值1.2倍及以上1.5倍以下,得3分;为平均值0.7倍及以上1.2倍以下,得2分;为平均值0.7倍以下,不得分。 | 化工产业大脑获得 | |
2、亩均增加值 | 4分 | 园区亩均增加值为全省化工产业平均值1.5倍及以上,得4分;为平均值1.2倍及以上1.5倍以下,得3分;为平均值0.7倍及以上1.2倍以下,得2分;为平均值0.7倍以下,不得分。 | 化工产业大脑获得 | ||
3、全员劳动生产率 | 4分 | 园区全员劳动生产率为全省化工产业平均值1.5倍及以上,得4分;为平均值1.2倍及以上1.5倍以下,得3分;为平均值0.7倍及以上1.2倍以下,得2分;为平均值0.7倍以下,不得分。 | 化工产业大脑获得 | ||
4、投资强度 | 4分 | 园区投资强度在400万元/亩以上,得4分; 园区投资强度在350万元/亩以上,得3分; 园区投资强度在300万元/亩以上,得2分; 园区投资强度在300万元/亩以下,不得分。 | 园区已建成和在建项目投资额及项目占地情况 | 查阅资料 |
备注:1、根据2020年统计数据,全省化工行业单位能耗增加值0.8万元/吨标煤,亩均税收为25.8万元/亩,
亩均增加值为124.9 万元/亩,全员劳动生产率为57.0万元/人·年。
2、申请扩园的园区,评分须达到75分以上为合格,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入园项目准入评
审制度、化工行业安全发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规划环评、区域能评等材料须重新编制。
3、附件2、3综合评价体系中所有指标涉及到企业的均为化工园区内的化工企业,不包括非化工企业。
4、附件2、3综合评价体系中的“园区”通常理解为“化工园区”。
附件3
浙江省化工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合格园区复核)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说明材料要求 | 考核方式 | 通过(是/否) |
基本要求 | 1、管理机构 | 园区应明确管理机构,具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方面有效管理能力,配备满足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需要的人员。 | (1)园区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2)园区管理机构组织架构、人员姓名及职务列表(备注安全、环保监管人员) | 查阅资料 | |
2、园区选址与布局 | 园区须位于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并满足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严禁在地震断层、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 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地段、地区选址,否则一票否决。 | (1)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说明文件以及关于园区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意见 (2)园区矢量坐标和四至范围 (3)所在县(市区)“三线一单”图 (4)园区与周边生态红线区位置关系表(含保护区名称、与保护区距离、保护区情况) (5)园区与所在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位置关系图 (6)园区与所在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关系图,并标注园区边界线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
3、安全控制线 | 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据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确定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并划定化工园区周边规划安全控制线,否则一票否决。 | 划定的安全控制线报当地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的文件以及安全控制线示意图 | 查阅资料 | ||
4、“禁限控”目录 |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否则一票否决。 | 园区管理机构制定的“禁限控”目录 | 查阅资料 | ||
5、运输风险论证 |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等工作,否则一票否决。 | 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文件(封面、目录页,结论页、专家评审意见即可),视国家出台标准情况执行 | 查阅资料 | ||
规划布局 | 1、详细规 划 | 园区详细规划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及批复。 | 园区详细规划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及批复。 | 查阅资料 | |
2、产业发展规划 | 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及批复。 | 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及批复 | 查阅资料 | ||
3、项目准入 | 建立入园项目准入评审制度并已执行。 | (1)园区或园区所在地区有关项目准入评审制度文件 (2)项目评审相关证明材料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
安全生产 | 1、社会服务 | 园区采取自建、共建、委托服务的方式,配套建设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的。 | 自建、共建基地的资料、委托服务的合同 | 查阅资料 | |
2、封闭化管理 | 通过采取物理封闭或电子化封闭,实行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的; | (1)封闭化现场照片(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围栏、普通围栏、门禁、卡口、监测监控等设备,提供3-5张照片) (2)封闭化管理制度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
环境保护 | 1、废水排放 | 园区含有码头的,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设置入河(海)排污口的,入河(海)排污口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 | (1)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验收资料 (2)排污口审核、备案资料 (3)专管或并管输送证明材料(园区污水排放管网图等)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技术复核 | |
2、规划环评 | 园区规划符合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并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查工作。 | 所在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及其地方环保部门相符性情况说明;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相应审查意见,或跟踪评价报告书 | 查阅资料 | ||
3、污染物排放达标 |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认定周期内对园区内企业各类污染物的日常监督性监测数据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要求。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是否达标排放的证明 | 查阅资料 | ||
绿色发展 | 区域能评 | 完成区域节能评估及审查工作。 | 区域节能评估报告及审查文件 | 查阅资料 | |
数字化发展 | 化工园区智慧化管理平台 | (1)“1+5”各模块均搭建完成; (2)化工产业大脑数据接入率60%以上。 | (1)化工园区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方案和“1+5”各模块截图 (2)化工产业大脑数据(159项)接入率以通报文件或产业大脑组核实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备注:根据《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要求,为简化工作
流程和内容,化工园区复核重点突出国家新增的建设标准和部分重要指标,所设指标均须达到标准方为
通过,未达标的指标须整改完成后才能通过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