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31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浙江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经信服务〔2020〕153号),现将我省2021年度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时间
2021年度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在2022年8月至9月进行,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0日,各地市及省级主管部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10日。为保证工作进度,请各单位在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和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凡在浙江省内从事工业设计工作,且符合《浙江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规定要求的人员均可申报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审。对照量化赋分标准自评达到120分以上或具有工业设计专业标志性成果之一者,可免予高级工业设计师业务考试,且不受学历、资历等限制直接申报评审。(相关文件可以从省经信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jxt.zj.gov.cn/col/col1582899/index.html)。
(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三)继续教育要求。根据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精神,申报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申报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p://jxjy.jxt.zj.gov.cn/iext/zgProject/index.jsp)进行学时登记,申报时上传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出具的年度学时证明。
三、申报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通过全省统一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http://zcps.rlsbt.zj.gov.cn)在线申报(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材料需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委会办公室在评审前,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在省经信厅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和其他网上申报材料按个人申报、单位审核、逐级报送的原则逐级审核推荐。个人申报材料由市经信局会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省直单位申报材料需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后,根据专业对口原则报送至省经信厅。无主管部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可通过其人事代理机构,经市经信局会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根据专业对口原则报送至省经信厅。
(三)申报人用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登录后,需先在系统上完善个人业绩档案。用人单位(法人账号初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要认真审核业绩档案,确保信息无误。
(四)学历认证要求。2001年以后的学历学位、照片、论文等信息可在系统中自动提取。如系统无法提取,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2001年之前毕业的请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扫描件。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五)在职在岗证明。企业申报对象需提供近三年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六)申报材料应当真实、规范、完整。申报人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需扫描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七)转(兼)评、对照量化赋分标准达到规定分值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标志性成果免试申报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者,均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八)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事业单位审核推荐时需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岗位。
四、申报纪律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规定,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社保部门或省经信厅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凭条,记录期限为3年。
五、其他事项
(一)职业资格评审、缴费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办理。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登录系统,及时维护有关信息。
(二) 申报人员在用人单位审核完成、设区市审核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评审推荐费用在线支付。
联系电话:黄犇 0571- 88228291,陆一鸣 0571-87058143。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13日
附件1
申报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2021年度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实行网上申报,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所有材料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中填报。填报要求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系统导出纸质报送)。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系统填报)。
3.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系统填报)。
4.取得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申报方式选择“正常申报”,并在申报材料附件信息中上传高级工业设计师《设计策划》考试合格证书;按评价条件所附量化赋分标准,自评分达到120分以上的,选择“自评分申报”,并上传《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评价量化赋分标准》(需注明系统佐证目录及得分符合情况描述);取得《浙江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试点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志性成果的,选择“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并在申报材料附件信息中上传佐证材料;转(兼)评的申报人员选择“转(兼)评”。
5.申报对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港澳台)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系统自动提取或填报)。
6.近3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系统填报)。
7.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佐证材料中需上传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业绩维护后系统自动提取)。
8.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在“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登记,导出年度学时卡在评审系统继续教育模块中上传佐证)。
9.提交的工作业绩、专业学术成果等均应为任现职后取得,并与申报专业相关联;论文证明材料需包含杂志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需提供本人执笔依据(业绩维护后系统自动提取)。
10.至少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材料(业绩维护后系统自动提取)。
11.市、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对申报人员自评分进行审核,对严重高估自身评分的材料应当退回。
12.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系统填报)。
附件2
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评价量化赋分标准
评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最高分值 | 打分说明 | 备注 |
职业道德(5分) | 敬业爱岗 (3分)
| 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 国家级 | 3 | |||
省部级 | 2 | ||||||
市(厅)、县级 | 1 | ||||||
执业行为诚实守信(2分) | 坚持原创,杜绝剽窃他人设计创意 | 无侵犯专利权记录 | 2 | 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属于被告方且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的,不得分。 | |||
专业技术 | 专业技术知识更新情况(3分) | 继续教育 | 近三年继续教育情况 | 年均150学时及以上的 | 3 | ||
年均120学时及以上的 | 2 | ||||||
年均90学时及以上的 | 1 | ||||||
行业影响力(12分) | 工业设计行业专家库成员 | 国家级 | 12 | 按最高级专家库计一次,不累计。 | |||
省部级 | 8 | ||||||
地市级 | 6 | ||||||
受邀作工业设计相关会议报告 | 国际会议 | 5 | 2n | 近五年以来,n为讲座次数。 | |||
国内会议 | 3 | 1n | |||||
工业设计相关社会团体 | 国家级 | 主要负责人 | 7 | 常务理事以上。 | |||
理事 | 3 | ||||||
省级 | 主要负责人 | 5 | 常务理事以上。 | ||||
理事 | 2 | ||||||
院校任职 | 院校工业设计相关学科任职 | 专、兼职教授 | 12 | ||||
专、兼职副高以上职称 | 7 | ||||||
专、兼职中级以上职称 | 3 | ||||||
工业设计中心 | 国家级 | 主要负责人 | 5 | 担任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的工业设计负责人5年以上,并在任职期内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 |||
业务骨干 | 3 | ||||||
省级 | 主要负责人 | 4 | |||||
业务骨干 | 2 | ||||||
重点企业设计院或工业设计研究院 | 国家级 | 主要负责人 | 5 | 1.作为主要负责人管理工业设计企业5年以上,带领有30名以上专职设计人员的设计开发团队,企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达600万元以上; 2.作为业务骨干管理企业设计部门或设计项目5年以上,部门或项目设计产品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 | |||
业务骨干 | 3 | ||||||
省级 | 主要负责人 | 4 | |||||
业务骨干 | 2 | ||||||
设计项目 (35分) | 创新项目 | 设计相关新技术、新品牌、新产品 | 主持 | 20 | 0-10n | 在一定时期进行的技术优化、功能优化、结构优化、材料优化、标准和模块化设计以及成本优化等设计创新及相关活动,n为由省级相关部门组织专家鉴定的数量。 | |
设计骨干 | 0-5n | ||||||
重点科研项目或课题 | 2项以上省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 | 主持 | 0-10n | 在一定时期进行的工业设计研究开发及相关活动,n为由省级相关部门组织专家鉴定的数量。 | |||
设计骨干 | 0-5n | ||||||
精益管理项目 | 管理工业设计企业 | 负责人 | 8 | 0-8n | 管理工业设计企业的,须累计5年以上,且带领有30名以上专职设计人员的设计开发团队,企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须达600万元以上;负责企业设计部门或设计项目的,须累计5年以上且部门或项目设计产品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n为由省级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认定的数量。 | ||
负责设计部门或项目 | 负责人 | 0-5n | |||||
关键性问题突破 | 国家级 | 主持人 | 20 | 10n | n为由相应级别工业设计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认可数量。 | ||
省部级 | 主持人 | 8n | |||||
地市级 | 主持人 | 5n | |||||
科学技术获奖(35分) | 与工业设计专业相关国家级科学技术奖 | 一等奖 | 主要完成人 | 高级工业设计师免评项。 | |||
前8名 | 20 | 10n | n为经专家认定的获奖项数。 | ||||
二等奖 | 主要完成人 | 高级工业设计师免评项。 | |||||
前5名 | 10 | 5n | n为经专家认定的获奖项数。 | ||||
与工业设计专业相关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 一等奖 | 主要完成人 | 10 | 高级工业设计师免评项。 | |||
前4名 | 5n | n为经专家认定的获奖项数。其中社会力量设奖项目,由专家根据颁奖单位、项目价值等综合评定分值。 | |||||
二等奖 | 主要完成人 | 10n | |||||
前5名 | 3n | ||||||
三等奖 | 主要完成人 | 4n | |||||
前5名 | 2n | ||||||
社会获奖 (8分) | 与工业设计专业相关社会力量设奖 | 一等奖 | 主要完成人 | 8 | 8n | ||
前5名 | 4n | ||||||
二等奖 | 主要完成人 | 5n | |||||
前5名 | 3n | ||||||
三等奖 | 主要完成人 | 4n | |||||
前5名 | 2n | ||||||
工作业绩和设计成果 (100分) | 国家级工业设计专业获奖(40分) | 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 | 产品设计金奖 | 前2名 | 高级工业设计师免评项。 | ||
前3名 | 40 | 20n | n为经专家认定的获奖项数。 | ||||
前5名 | 10n | ||||||
概念作品金奖 | 首位 | 30n | |||||
前3名 | 10n | ||||||
前5名 | 5n | ||||||
国际重大工业设计专业获奖(60分) | 德国红点(Red Dot) | 至尊大奖(Grand Prix) | 高级工业设计师免评项。 | ||||
最佳设计奖(Best Of The Best) | |||||||
新锐设计奖(Junior Prize) | 20 | 5n | n为经专家认定的获奖项数。 | ||||
产品设计奖(Winner) | 2n | ||||||
德国iF | 设计金奖(Gold Award) | 高级工业设计师免评项。 | |||||
设计大奖(iF Design Award) | 20 | 5n | n为经专家认定的获奖项数。 | ||||
美国IDEA | 产品设计金奖(Gold Award) | 高级工业设计师免评项。 | |||||
产品设计银奖(Silver Award) | 20 | 5n | n为经专家认定的获奖项数。 | ||||
产品设计铜奖(Bronze Award) | 2n | ||||||
日本G-MARK | 优良设计大奖(Good Design Grand Award) | 高级工业设计师免评项。 | |||||
优良设计百佳奖(Good Design Best 100) | |||||||
优良设计特别奖(Special Award) | 20 | 5n | n为经专家认定的获奖项数。 | ||||
优良设计奖(Good Design Award) | |||||||
国内重大工业设计专业获奖(60分) | 中国设计智造大奖 | 金奖 | 前2名 | 高级工业设计师免评项。 | |||
前5名 | 20 | 10n | n为经专家认定的获奖项数。 | ||||
银奖
| 前2名 | 5n | |||||
前5名 | 2n | ||||||
铜奖
| 前2名 | n | |||||
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 | 至尊金奖 | 前2名 | 高级工业设计师免评项 | ||||
前5名 | 20 | 5n | n为经专家认定的获奖项数。 | ||||
金奖 | 前2名 | 2n | |||||
最具创意奖 | 前2名 | n | |||||
最佳新人奖 | 前2名 | n | |||||
光华龙腾奖 | “光华龙腾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 | 高级工业设计师免评项。 | |||||
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提名 | 20 | 5n | n为经专家认定的获奖项数。其中社会力量设奖项目,由专家根据颁奖单位、项目价值等综合评定分值。 | ||||
其他省级以上政府或政府工业设计主管部门授予的与工业设计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或相应奖项 | 前2名 | 10 | 5n | n为经专家认定的获奖项数。其中荣誉称号或相应奖项项目,由专家根据颁奖单位、项目价值等综合评定分值。 | |||
前5名 | 2n | ||||||
市场认可 (50分) | 投放市场 | 设计的产品单品销量超过一百万或单品销售额超过一亿元 | 主要完成人 | 高级工业设计师免评项。 | |||
设计骨干 | 50 | 10n | n为经专家认可产生实际效益的产品。 | ||||
设计的产品单品销量超过十万或单品销售额超过一千万元 | 主要完成人 | 10n | |||||
设计骨干 | 5n | ||||||
与工业设计专业相关的专利、软件著作权及论文著作(20分) | 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 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20 | 20n | n为经专家认可产生实际效益的专利数。 | |
其他发明人 | 10n | ||||||
实用新型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10 | 10n | ||||
其他发明人 | 5n | ||||||
其他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6 | 3n | ||||
其他发明人 | 1.5n | ||||||
软件测评报告 | 第一 | 6 | 3n | 单位或专利代理事务所盖章为准,n为经专家认定产生实际效益的数。 | |||
其他 | 1.5n | 最多不得超过5人,n为经专家认定产生实际效益的数。 | |||||
论文著作 | 专著 | 主编 | 15 | 10n | n为经专家认定的数。 | ||
参编 | 5n | ||||||
编著、教材、译著 | 第一作者 | 6n | |||||
其他作者 | 2.5n | ||||||
SCI |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4n | |||||
前三名 | 2n | ||||||
EI、ISTP |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2n | |||||
前三名 | n | ||||||
核心期刊 |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3n | |||||
前三名 | n | ||||||
其他学术期刊 | 第一作者 | 0.5n | |||||
前三名 | 0.25n | ||||||
备注: 1.量化赋分标准说明:本标准采取百分制,共包含3项评价指标,12项一级指标,28项二级指标,69项三级指标和109项四级指标分项。总得分150分,为3项评价指标得分之和,其中职业道德满分为5分,专业技术经历和水平满分为45分,工作业绩和设计成果满分为100分。各级指标得分为其下层指标得分之和,且下层指标累计分数均不得超过对应上层指标的满分值。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由个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系统”(jxjy.zjjxw.gov.cn)按照下列规定如实登记,每项每年度最多计36学时: (1)参加人社部门批准的省级、市县级高研班,可分别认定36个、24个学时; (3)参加其他工业设计类培训进修、学术研讨活动(包括单位和企业自行组织的),每天可认定登记4学时; (4)参加工业设计类立法工作、课题研究、规划标准制定,每项按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可分别认定36个、24个、12个、6个学时; (6)参加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每个合格科目可认定登记6个学时; (7)参加工业设计类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每门考试考核合格课程可认定登记3个学时; (8)经组织批准,到大专院校担任兼职教师,或参加工业设计领域各类对口支援、结对帮带和专家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等工作,每天可认定登记4个学时; (9)所在地工业设计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 3.专业技术经历和水平中的项目评分全部采取答辩的形式,主要考核该项目的实用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成果转化或进一步研究价值。(已获奖项目除外) 4.“主持”是指在完成项目全过程中起支配、决定作用的组织者;“设计骨干”是指在完成项目全过程中起主要作用,在项目排名前3位的人员。 5.投放市场:销售记录须同时提供产品制造企业出具的产品销售情况说明、销售证明材料(相关增值税发票、产品清单等)以及设计委托合同或版权转让合同等证明材料。 6.“实际效益”是指通过利用某工作项目所产生的,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或高评委认可的改善环境、劳动、生活条件、节能、降耗、增强国力等效益,以及有利于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效益。 7.核心期刊包括:(1)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2)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3)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4)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5)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6)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7)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8.“工业设计专业获奖”中所列奖项名称或获奖等次名称涉及变更的,赋分标准由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予以认定。 9.上述标准中赋分来源均须为工业设计本专业、本领域或相近专业、相近领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