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指引关于对发明专利指标描述
(二)修订《科创指引》发明专利指标的表述将《科创指引》第一条第一款第(3)项“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 5 项以上”修改为“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 5 项以上”;将第二条第(5)项“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 50 项以上”修订为“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 50项以上”。
科创定位从形成主营业收入的发明专利,可认为是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的发明专利,在审核中强调了产品的发明专利。
修改后的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这里主要包括了,产品专利,生产产品的装置专利,生产产品的工艺方法专利,以及产品的下游专利,产品的原料来源制备专利。拓展了科创属性,从原来的一个企业的点审核,形成了一个企业的上下游,生产设备的产业生态的整体审核,具备了企业的产业生态思维的企业,将形成牢固的技术发明垄断。
科创定位认为:从主营业务到应用于主营业务发明的转变,是单点向系统思维转变,是高企思维的演变,是产业链生态战略的进一步升华,以产业生态角度,帮助企业建立生态视角。
定位科创是从传统制造业的企业角度,结合数据定位,研究产业生态,为企业搭建持续竞争力的内外循环动力,为企业赋予生命力。不是单纯靠一个企业生存,是企业依靠生态依靠一个产业生存。由一家科创企业带动一个产业全面进行产业升级,尤其是思维升级。
科创定位从主营到应用到主营业务是技术的进步,是产品的升级,是产业链模式的一次升华。从顶层设计看,越来越多制造业需要进行科创定位设计了,越来越多的制造业企业将依靠科创定位进行科创改性,登录科创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