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产指数、科创定位、高企思维
政策解读 | 知识产权布局与运营 | 诉讼与维权
(028)84400310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指南(2023—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
现将《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指南(2023—2025年)》印发你们,请申报组织单位与标准委沟通协商后,按照指南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指南(2023—2025年)
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是我国标准化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整合标准技术、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标准样品以及科技和产业等资源,围绕全类型标准和标准化全生命周期,创新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方式、创新标准实施应用方式、创新国内国际标准化工作同步推进方式的重要平台。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做好创新基地申报和建设工作,依据《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十四五”期间,拟新批准建设领域类创新基地不超过20个。申报领域围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等国家重要规划和战略,重点聚焦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区块链、数字孪生、操作系统、高端芯片、高端装备、元宇宙、数字乡村、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以及生物技术、新型电力系统、碳达峰碳中和、生命健康、共同富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通过开展创新基地建设,形成科技研发、标准研制、产业应用一体化推进,国内国际协同发展的标准化工作新模式,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主体基本要求
(一)创新基地申报主体。
创新基地的申报主体包括申报单位、申报组织单位和推荐单位。
1. 申报单位。
指申请承担创新基地建设和运行任务的主体。其中,创新基地的申报单位主要为企事业单位等。
2. 申报组织单位。
创新基地的申报组织单位指所属领域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主管机构或所在地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3. 推荐单位。
创新基地的推荐单位指所属领域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
(二)申报单位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得到行业部门、地方政府的支持;
2. 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标准化工作队伍,能够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经费支持;
3. 在标准化工作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丰富的标准制修订经验,承担相关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或与相关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合作紧密;
4. 能够有效汇聚标准技术、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标准样品以及科技、产业等资源,具有较强聚集创新资源和提供市场化服务的能力;
5. 具有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经验;
6. 其他有利于创新基地建设和运行的条件。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创新基地申报程序主要包括申报组织、网上申报、审核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批准建设等7个环节(见附件1)。
(一)申报组织。
申报组织单位根据《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及本指南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本指南确定的申报范围,结合本领域或本地区的标准创新需求、工作基础和优势条件,初步确定创新基地建设方向;
2. 组织本领域或本地区有意愿申报创新基地的单位编制《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方案》(以下简称《申报方案》,格式要求见附件2),并对《申报方案》进行审核把关;
3. 指导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
(二)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系统”(网址:http://bzcxjd.com/,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注册账户,并在线填报《申报方案》。
申报单位将系统生成的《申报方案》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4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报送申报组织单位,由申报组织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至推荐单位。
(三)审核推荐。
推荐单位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出具正式推荐函,将《申报方案》和推荐函邮寄或交换至标准委,同时将《申报方案》和推荐函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管理系统。
(四)形式审查。
标准委根据申报推荐情况,适时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的,相关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并报送标准委。通过形式审查的纳入专家评审范围。
(五)专家评审。
标准委组织有关专家召开《申报方案》评审会,综合考虑创新基地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形成评审意见。申报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申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标准委。
(六)网上公示。
标准委对通过专家评审的申报方案进行研究,符合要求的按程序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拟批准建设创新基地的名称、承担单位、推荐单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批准建设。
标准委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建设,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四、其他事项
(一)数量和时间要求。
1. 对于领域类创新基地,同一推荐单位每年度只能推荐一个相同或相近领域的申报方案;
2. 申报推荐系统常年开放,根据申报推荐情况按年度滚动批准建设。
(二)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010—82262652、82262610。
2. 书面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56号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邮编:100088)。邮寄前请拨打咨询电话联系确认地址,材料上请注明“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材料”。
附件:1.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流程图
2.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方案模板
附件:
编号:
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 报 方 案
创新基地名称:
创新基地类型: 领域类
承 担 单 位: (盖章)
申报组织单位: (盖章)
申 报 时 间:
填 写 说 明
一、 创新基地名称统一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编号由标准委统一分配。
二、 申报单位应登录“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报。
三、 申报方案中的单位名称,请填写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一致。
四、 相关证明材料应作为申报方案附件上报。
五、 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六、 本申报方案一式四份。
一、基本信息 | ||||
(一)创新基地基本信息 | ||||
创新基地名称 | ||||
创新基地类型 | 领域类 | |||
(二)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 ||||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单位负责人 | 职务/职称 | |||
联 系 人 | 职务/职称 |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
邮 编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
(三)申报组织单位基本信息 | ||||
单位名称 | ||||
联 系 人 | 职务/职称 |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
邮 编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
(四)推荐单位基本信息 | ||||
单位名称 |
二、意义和必要性(2000字以下) 【围绕支撑产业领域和国家重大战略、政策实施对标准化的需求,说明当前存在的标准化问题和建设创新基地的紧迫性。重点突出与国家重大战略的契合情况,以及与创新基地总体布局契合情况等】
| |
三、建设目标(1000字以下) (一)总体目标 【结合《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说明创新基地建设的总体目标】
(二)具体目标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说明创新基地的细化目标,考虑总体目标、具体目标与重点任务的衔接性,做到量化可考核】
| |
四、重点任务(4000字以下) 【围绕支撑创新基地建设目标的实现,重点面向促进优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重大标准实施应用,以及开展重要领域标准化对策研究、提供高水平标准化服务、标准化知识普及等方面等方面,说明创新基地建设过程中拟开展的各项工作。应当着重突出创新基地在机制、模式、手段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应当将创新基地作为整体统筹考虑各重要任务布局,强化任务间的有机衔接,避免不相关工作的简单罗列】
| |
五、进度计划(800字以下) 【包括重点任务的研究进度、年度及重点节点安排、中期目标等,建议采用表格形式】
| |
六、保障措施(2000字以下) (一)组织保障 【说明创新基地拟采用的组织管理方式、协调机制等】
(二)政策保障 【说明推荐单位、申报组织单位和申报单位对创新基地的政策支持情况】
(三)资金、人才和场地保障 【说明推荐单位、申报组织单位和申报单位对创新基地的资金、人才和场地支持情况】
| |
七、申报单位简介(2000字以下) 【说明申报单位现有相关工作基础、经验能力和资质条件等,体现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所具有的优势】
| |
八、证明材料 【证明“六、保障措施”“七、申报单位简介”相关内容真实性的有关材料】
| |
九、申报意见 | |
申报单位意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申报组织单位意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