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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十一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增补项目的通知
国标委发〔2023〕9号
江西省、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 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18号)要求, 经对你们推荐的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进行评审,同意增补国 家优质水稻种植与加工标准化示范区等3个项目为第十一批国家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示范项目建设任务。
二、 资金管理
本批项目计划为I类项目,市场监管总局每年给予经费补助,每个项目的经费额度将根据上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和预算经费总 量酌情调整,相关地方对项目提供不低于1:1 比例的配套经费。 请严格按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
三、 组织实施
请你们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和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切实 加强示范项目的指导和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 工作,并于每年11月底前将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汇总报送国家标准 化管理委员会。同时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相关信息平台数据同 步准确报送。对示范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反馈。
联 系 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张鸿飞 闫虹光
联系电话:010-82261652、82262964
传 真:010-82260667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政编码:100088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17曰
附件
第十一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增补项目明细表
地方 |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参加单位 | 项目建设重点 | 类别 |
江西 |
1 | SFQ11-135 | 国家优质水稻种植与 加工标准化示范区 | 于都县人民政府、于都县 粮食收储公司 | 于都县富硒产业发展中心 | 生态(循环)农业、 农产品品牌培育 | I类 |
西藏 |
2 |
SFQ11-136 | 国家林芝灵芝栽培标 准化示范区 | 米林县米林镇红太阳科技 示范家庭农场 |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米林县 人民政府、米林县农业农村局 |
农业全产业链 |
I类 |
3 |
SFQ11-137 | 国家波密天麻现代种 业标准化示范区 | 西藏波密高原藏天麻产业 开发有限公司 |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波密县 人民政府、波密县农业农村局 |
种质资源保护与繁育 |
I类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2023年3月2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