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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医疗保障领域)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医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现下达“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化试点”等8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医疗保障领域)项目(见附件)。请各有关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按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2013〕61号)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试点项目的组织管理、考核验收、宣传推广等各项工作。
对试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医保局反馈。
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董艳
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 朱沛东
联系电话:010-82261022,89061378
传真:010-82260677 邮箱:dongyan@samr.gov.cn
附件:2023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医疗保障领域)项目表.docx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医疗保障领域)项目表
序号 | 省区市 | 试点名称 | 试点承担单位 |
1 | 辽宁 | 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化试点 | 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
2 | 江苏 | 江苏南京江北新区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试点 |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
3 | 江苏 | 江苏常州溧阳市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试点 | 江苏省溧阳市医疗保障局 |
4 | 江苏 | 江苏淮安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化试点 | 江苏省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
5 | 浙江 | 浙江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试点 | 浙江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6 | 山东 |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化试点 |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
7 | 河南 | 河南洛阳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试点 | 河南省洛阳市医疗保障中心 |
8 | 甘肃 | 甘肃张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化试点 | 甘肃省张掖市医疗保障局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2023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