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产指数、科创定位、高企思维
政策解读 | 知识产权布局与运营 | 诉讼与维权
(028)84400310
(一)高企认定的相关规定
(1)认定条件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 32号)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 |
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 | |
《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 | |
(2)研发费用 |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19号) |
《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8)64号) | |
(3)高企税收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 24号) | |
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 76号)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45号) | |
(4)知识产权合规 |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2018.11.2) |
《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的指导意见(试行)》 (2021.6.3) | |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2022.4.22)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 |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 | |
《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 33250-2016) | |
《专利导航指南》(国家标准GB/T39551-202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 |
《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11号) |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新修订的《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 |
《关于标准必要专利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
(二)高企认定合规
1、知识产权要求 见上述知识产权合规相关法律法规。高企评审要求如下:
技术的先进程度 | 技术先进程度越高,该部分得分越高。 |
核心支持作用 | 与主营产品的关联性会越大,可以在核心支持作用这部分得到更高的分数。 |
知识产权数量 | 发明专利称为I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称为Ⅱ类知识产权。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可以在知识产权 数量上得到最高档分7-8分。 |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 企业自主研发取得知识产权得分较高,可得1-6分,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知识产权得分较低,只可得1-3分。 |
制定标准、方法、技术规范等 | 此项为加分项。 |
合规要点:符合知识产权合规相关规定,避免非专利正常申请。 高企申报前一年获得的知识产权。
|
2、科技成果转化要求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什么是科技成果?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时科技成果的体现。
3、研发/科技人员要求
具体要求 | 合规要点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求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10%。 |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 |
企业要注意不得将生产、销售、财务等不从事研发活动的员工筛选为研发/科技人员。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后认定管理办公室将采用抽查方式检查申报单位研发/科技人员的社保、个税申报、学历等信息。 |
4、研发费用要求
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
合规要点:
1)研究开发费用占比符合高企要求,研究经费的归集范围要准确
2)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企业应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
检查方法:
1)企业营业收入可以通过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纳税申报及账面收入来交叉核实,研发费用可以通过账面研发费用科目及明细进行逐笔核实,一些企业为达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目的,虚列费用或者将与研发活动无关的费用在账面列支,
2)研发项目在企业内部立项评审的过程中研发的必要性与创新性,研发的效果与同行相比是否明显?研发是否能为企业在新产品(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方面有明显改善?
3)核查企业是否制定了相对完备的研发管理体系及流程、资料,就能清晰判断出企业是否进行研发活动。
4)研发过程中会产生费用,由于没有建立研发管理体系,财务人员在核算费用时很难判断是否列支在研发费用,比如说有些企业研发费用中只有人工费,没有材料和其他费用,没有完整的体现研发支出情况。实际上企业研发费用核算体系完全可以参照2017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A107012表架构来设置。
5)是否留存备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文件要求留存备查,这些资料包括研发制度、研发申请、研发评审、研发立项、研发实施、研发结案、研发资料建档归档及研发费用支出辅助汇总表。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要求
具体要求 | 合规要点 |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同期总收入的比值60%以上。 |
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是否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
技术产品或服务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精确到三级目录产品。 | |
准确核算高技术收入或服务的金额。 | |
计算公式:主要产品服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超过50%以上 | |
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 |
计算公式: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同期总收入=60%以上 | |
重点: | 要求近一年收入占比,实则每年都需要达到这一要求。 |
(三)高新技术企业合规服务内容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监管力度日益增强的背景下,夯实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企业需要建立健全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合规体系,将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研发费用占比,研发人员,高技术收入占比等与企业经营相结合按照高企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合规合法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合规管理的具体服务包括如下内容:
1、高企合规尽职调查报告
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基本情况及风险因素进行调查,分析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2、高企合规建议书
对高企合规尽职调查的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高企合规整体建议。
3、知识产权合规报告
对当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合规工作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当年度知识产权合规工作的材料、经验与待改进之处,为来年的知识产权合规工作提供参考,迎接即将到来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新认定或者重新认定。
4、科技成果转化合规报告
对企业科技成果确定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根据高企合规要求进行相关整改建议。
5、研发/科技人员合规报告
对企业研发部门、研发人员等根据高企合规要求进行相关整改建议。
6、研究经费管理合规报告
对企业的研究经费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合规管理的要求研究经费财务管理方面的建议。
7、主要产品服务和高技术收入占比合规报告
根据高企合规要求,对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和高技术产品(服务)进行确定以及提出整改建议。
8、高企合规年度工作报告
按照高新认定的要求准备高新申报材料,将技术研发立项报告、专利申请方案等内容加入高新申报材料,形成从技术创新到知识产权保护,从技术成果转化到企业经营业绩产出的完整链条,并注重主要产品的核心专利支撑,以及高技术收入(服务)划分,为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资质认证提供逻辑清晰、证据充分支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