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2021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川文旅字〔2022〕33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现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自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非遗科反映。附件:2021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2022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BW〔2023〕38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现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自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非遗科反映。附件:2022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2022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现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自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非遗科反映。附件: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