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眉府函〔2024〕29号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市政府批准市文广旅局确定的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19项),现予公布。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眉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眉文广旅规〔2022〕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与传承,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附件: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眉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4月1日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1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