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及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辽宁省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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