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浦区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黄府办发〔2026〕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黄浦区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五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2日
黄浦区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五五”规划
为更好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升市场供给质量与效率,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黄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场监管“秩序公平、守护安全、服务发展”三大核心工作,协同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化、竞争环境有序化、创新动能新质化、消费环境品质化、安全发展韧性化,构建“三核引领、五化协同”的新型市场发展体系,打造经营主体满意、人民群众放心、彰显黄浦特色的一流市场环境,市场监管对区域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提升。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超大城市中心城区功能定位相匹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
——市场活力持续迸发。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准入准营便利化改革深入推进,登记注册效能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竞争环境公平有序。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深化,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日益完善,竞争环境进一步优化。
——创新动能显著增强。质量基础设施效能显著提升,质量、标准、计量、认证、检验检测、品牌等支撑作用更加突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机制持续优化,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显著。
——消费环境放心满意。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更加健全,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升,“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深入推进,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安全底线牢固可靠。“三品一特”安全监管能力全面增强,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完善,风险监测预警网络持续完善,人民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以优化服务为先导,激活政务服务集成化动能
全面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改革,持续推进“宜商黄浦”建设,着力提升经营主体感受度,奋力打造营商环境“强磁场”。
1.打造企业全周期服务新生态
推进准入准营改革。推动企业服务“一件事”升级,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的极简办、集成办、一次办。探索拓展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改革范围,在更多领域实现企业信息跨部门“自动变更”。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优化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制度,推进“餐饮一件事”“免申即享”等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政策。探索经营主体强制注销、强制清算工作机制,有序清理无效主体,助力各类经营主体提质升级。
提升数智化服务能级。迭代升级全程网办流程,深化AI技术赋能,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章、经营主体身份码等数字化应用场景。推进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应用,动态更新和扩容“企易注”场地资源库,推行“数据共享、远程核验”模式。
构建便捷化服务体系。用好政策工具箱,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构建“调查研究、信息收集、问题解决、反馈评价”等涉企服务闭环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加强与产业主管部门的“一体响应、协同服务”,对重大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跟踪服务。
2.建立数智化监管执法新模式
夯实数字底座新支撑。加快推进登记许可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依托经营主体数字底座建立高颗粒度标签规则,持续推进AI训练与算法模型研发,为经济发展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打造即取即用、场景丰富的数据产品服务,精准输出企业经营情况、产业运行趋势和区域经济发展走向,服务政府决策、公众知情和企业投资研判。
构建无感监管新范式。增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便捷性与实用性,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提质增效。结合存量企业数据,落实无感监管信用指数模型,依据评估结果判定风险等级,建立预警推送机制,及时向监管部门和企业推送风险信息。整合监管数据资源,完善数字化监管平台。扩大“无感监管”楼宇(园区)范围,通过算法整合准入、监管、执法、信用数据,依托无感监管指数模型精准识别经营风险,充实“对象库”,构建“适度感知、响应前移”的信用管理模式,形成远距离监管和零距离服务闭环。
推行服务型监管方式。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全面纠治突出问题,切实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在严守安全底线、实现有效监管的基础上,减少现场检查对企业的影响,持续增强涉企检查的规范性、精准性、有效性和透明度。在日常监管中提炼问题清单,通过制定合规指引、指南等方式,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3.推动产业科学化发展新跃升
促进广告业集聚发展。以建设“国际数字广告之都”核心承载区为导向,深入实施广告业“产业聚集、空间聚集、要素聚集”行动。提升环新天地等核心商圈广告品质与能级,促进广告与文化、商业、旅游深度融合。鼓励广告企业布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开展业态模式创新,引进和培育高能级广告企业。通过举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推介活动、构建行业交流平台等,推动业务拓展与影响力提升。到“十五五”时期末,广告业营收达到1000亿元左右。
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加强对环保、机动车等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通过跨部门联合执法提升行政效能,深化违法失信联合惩戒,维护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结合上海国际珠宝时尚功能区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级。
助力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结合区域医疗资源集聚等特点,聚焦先进治疗药品(ATMP)用药安全,适应创新药品加速上市等行业趋势,探索创新药物上市后监管和不良反应监测的新型治理模式。围绕科创产业服务集群、张江高新区黄浦园、广慈—思南国家转化医学创新产业园区发展需求,助力企业开展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支持企业参加化妆品电子标签、个性化服务试点,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以统一大市场为牵引,筑牢竞争环境有序化根基
积极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强化竞争政策与执法协同,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走深走实,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竞争格局。
4.强化公平竞争刚性审查
完善审查机制。探索建立基层联络点标准化运行体系,明确联络点的职责定位、工作流程和考核评价办法,推动基层审查工作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服务”转变。加强基层联络点与上级审查机构的纵向联动,建立定期沟通反馈机制,及时解决基层在审查实践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横向协同,形成审查合力。用好五里桥街道公平竞争政策指导直通车创新载体,进一步深化服务内涵、拓展服务场景,打造公平竞争政策落地的“黄浦样板”。
严格审查标准。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审查流程、监管方式、风险防控等方面持续强化,确保政策公平透明。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和审查流程,明确审查范围、审查要点和责任主体,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等领域的政策措施,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应审尽审”。保持日常监测频率,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动态跟踪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限制、排除竞争问题。
5.深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聚焦“一老一小”、医疗美容等重点领域,开展靶向式、精准化执法。紧扣重点领域消费痛点和市场乱象特点,依法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明确执法重点、细化执法标准、统一执法尺度。深化对“内卷式”竞争问题的系统性整治,针对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引导和规范,推动行业从“无序竞争”向“良性竞争”转变。
推进商业秘密保护。深入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从制度创新、技术赋能、协同共治等层面系统发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积极推广区块链固证平台等新技术应用,为企业商业秘密侵权取证提供便捷、高效的技术支撑。鼓励企业加强商业秘密内部管理,提升企业自身商业秘密保护能力。强化侵犯商业秘密、商业标识和商业信誉执法,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加强跨区域协作。依托长三角地区执法协作平台,提高跨区域案件移送、调查取证、联合处置等工作效能,形成上下游打击合力。针对跨区域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现“一处违法、全域监管”。
6.细化民生领域综合治理
拓展铁拳行动覆盖面。聚焦食品、医美、老人儿童用品等高危领域,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加强对医药、教育、养老、殡葬等民生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常态化打击,加大医疗机构价格行为和商业贿赂打击力度。
增强网络监管穿透力。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更新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优化网络市场监测机制,主动发现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指导平台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平台自治与社会共治的良好生态。加强直播电商综合治理,查办并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
提升动物监管精准度。强化源头监测预警,建立覆盖全区宠物诊疗机构、宠物商店、涉宠场所的高灵敏度动物疫病监测网络。加强人畜共患病的日常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严格犬猫狂犬病免疫,推进“一站式”免疫点建设,确保狂犬病免疫覆盖率与登记率达到并保持95%以上。
(三)以赋能产业为抓手,释放创新动能新质化活力
聚焦“一带一区三高地”功能布局和“1+4+X”高端服务业体系,发挥质量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在激发创新和产业强链稳链中的独特作用,支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7.构建质量发展新生态
加强体系建设。完善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新增首席质量官80名、标准化总监15名。推荐申报一批市质量奖评审专家和国际标准专家。擦亮“质汇黄浦”质量生态服务品牌,打造海派质量文化环境,构筑质量共治新格局。
聚焦质量强企。加强卓越绩效评价体系等质量基因在“1+4+X”高端服务业体系的导入,开拓创新赛道,充实政府质量奖孵化池,培育金融科技、科创服务和文商旅体展等行业质量标杆企业不少于10家。加速推进现代服务业质量升级,提升老字号品牌质量,加大对“上海品牌”认证的孵化培育和宣贯力度。
实施质量强链。通过产业质量攻关、产业计量技术攻关、质量基础设施(NQI)等能效支撑,探索重点领域质量提升工作,建设产业链质量提升项目不少于2个。开展产品质量可靠性创新实践活动,推进成果应用。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动,助力小微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创新发展能力。强化政企检多方联动协作,完善产品召回响应机制。完善“黄浦质汇贷”立体化融资服务体系,联动标杆企业辐射链上中小企业产融协同,形成以质量要素驱动、金融服务赋能产业链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8.塑造标准创新新格局
强化标准领航。围绕金融科技、生命健康、绿色低碳、时尚消费等重点领域,支持企业牵头制定或参与10个以上高质量标准。推进内容创作、电子竞技、珠宝时尚、金融合规、绿色金融等领域在国际标准制修订领域的突破,鼓励企业承担国际标准化活动。发挥外商投资企业标准化协作平台作用,鼓励外资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
优化标准供给。引导团体标准组织研制填补行业空白的团体标准不少于8项。推动重点标准化试点项目不少于5项。推动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企业、新型标准化组织以标准联合体形式制定企业联合标准。完善区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制修订、复审评估、宣贯和落实。清理与现行标准冲突及未及时复审的区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比例不低于20%。
完善标准布局。完善与金融科技等产业主管部门的标准联动机制,聚焦科创服务产业集群,形成科技、标准与产业有效衔接、耦合互动的良好格局。在重大科技任务核心技术攻关中同步部署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和研制。围绕技术标准空白领域,培育有潜力的标准创新联合体、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标准研究攻关。
9.释放知识产权价值新动能
聚焦科技前沿与产业集群。构建从源头培育到高效转化的全链条高价值知识产权体系,支持创新主体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开展国际专利布局。优化专利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支持创新主体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推动在前沿技术领域形成高质量SEP(标准必要专利)。探索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与保护,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强化对上海国际珠宝时尚功能区等特色产业集群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巩固和提升区域产业核心竞争力。
深化产融结合与品牌赋能。深化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推动金融与科技双向赋能。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进一步发挥商标、专利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支持老字号企业运用专利技术促进创新发展,发挥专利对老字号品牌的价值赋能。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构建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健全海外维权预警机制,加强专利、商标等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与援助。
强化协同治理与服务优化。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打造跨区域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依托TISC(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海外维权援助基地、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平台,健全涵盖专利快速预审、维权援助的“一站式”服务体系。加强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加快专利权保护效能。集聚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吸引和培育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四)以放心满意为目标,提升消费环境品质化水平
深入开展优化消费环境行动,坚持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建设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经济活力。
10.深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促进源头化解。针对平台企业,探索建立一站式调解机制,实现纠纷化解“全程在线、一键和解”。在互联网经营企业设置线上维权联络站(点),借助大数据精准识别并及时处理消费者诉求,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积极推进ODR企业培育,打造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将纠纷化解在企业、解决在源头,提高纠纷解决效能。
深化多元共治。探索研究矛盾争议高效化解方法和路径,发挥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站阵地作用,健全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高效化解消费矛盾。拓展人民调解范围,加快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所联动+”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
11.打造满意消费环境
强化消费秩序治理。通过投诉举报预警、数据分析、网络监测等方式,突出“一老一小”重点群体,围绕盲盒消费、预付消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强化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严厉查处消费欺诈、强制消费、诱导消费、虚假承诺、拒不履行三包责任等问题。结合投诉举报集中的产品,提升质量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影响力,加强消费引导,强化抽检后处理。
注重消费环境建设。聚焦重点商圈,以“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自我承诺为主要内涵,全力打造放心消费街区、商圈、景区等集聚区,探索建立商圈“先行赔付”基金。鼓励线下实体门店承诺线下无理由退换货,为消费者提供统一便捷的异地异店退换货服务。持续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促进区域消费环境提档升级。
(五)以防控体系建设为依托,强化安全发展韧性化保障
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决守牢“三品一特”安全底线,助力韧性城市建设。
12.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加强机制建设。推动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区域食品安全全链条治理创新机制建设。深化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互联网+AI监管”、餐饮企业“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
创新治理模式。提升网络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组织开展网络平台食品安全体系评估。推动小餐饮标准化建设与基层综合治理相融合,提升小餐饮安全治理精细化水平和成效。深化老字号食品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助推企业质量安全和产品品质双提升。
提升抽检效能。发挥抽检“利剑”作用,以问题为导向,综合运用跟踪抽检、专项抽检和应急抽检,加强对大宗食品和校园食品、“一老一小”重点人群食品抽检检测。定期开展食品抽检风险会商研判,深化“你点我检”工作。
推动社会共治。加强食品安全科普阵地建设,到2030年全区食品药品科普站达到46个,提升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率。建立和优化区域食品安全市民满意度指标和评估体系,落实“测评—反馈—改进”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市民食品安全满意度和获得感。
13.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重点产品监管。推动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产品,推行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分类监管。加强对燃气用品、建筑保温材料等重点产品的隐患排查和整治。推动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合格率。到“十五五”末,黄浦区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6%以上。
推进认证体系建设。推动实施碳标识认证,落实国家和本市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推动企业率先采信产品碳标识等涉碳类认证结果。鼓励认证机构拓展绿色低碳、ESG(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业务。
强化计量监管能力。加强商品量和商品包装等重点领域监管,指导电商平台规范计量行为。发挥计量在赋能双碳过程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推动节能低碳转型发展。逐步指导重点碳排放单位健全碳计量管理体系,加强碳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提升碳排放监测能力和管理水平。
14.提升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健全风险治理体系。建立健全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三医”联动,推动社会共治,持续提升风险管理防控能力。完善企业安全责任约谈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第三方网售平台药品风险监测服务机制创新,构建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现代治理模式。探索“以网管网”,推进“科技+信用+风险”融合的安全监管模式创新。
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加强对高风险药品以及细胞治疗药品(CTMP)、基因治疗药品(GTMP)、集采药品医疗器械、流感和慢性病防治诊断试剂、儿童和特殊化妆品、使用新原料化妆品等重点品种监管。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健全监测网络。强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和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深入推进监督抽检和闭环处置,落实国家药监局《抽检不合格高风险产品后处置规定》要求。
15.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效
织密安全责任网络。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生产使用单位持续健全完善并有效运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明察暗访和现场监督检查,运用“三书一函”制度防范重大问题、推进解决难点问题。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发挥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作用,协同联动行业主管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提升安全监管能效。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行政检查,强化事前指引和事后指导,提升企业合规自觉,扎实推进隐患治理。提升智慧监管水平,推动住宅电梯物联网覆盖率提升至90%、在线率超过75%。依托信息化平台推广非现场监管,丰富应用场景,提高检查精准度。将老旧电梯安全评估从住宅延伸至其他领域,五年内完成500台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推动老旧设备更新,落实各级补贴政策,联合区房管局和各街道,推动实施200台住宅老旧电梯安全改造。配合行业主管部门鼓励推动公共场所老旧特种设备升级换代,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筑牢安全工作基底。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制度,优化完善非现场检查、重大活动保障、应急处置等制度文件。督促生产使用单位健全双重预防机制,推进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等标准规范的应用,引导相关单位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积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6.健全重大活动监管保障机制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风险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机制,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预警监测、组织指挥和应急保障水平。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提升重大活动安全保障水平。做好进博会等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加强保障能力建设。突出安全监管专业属性,持续开展现场检查、应急处置以及非现场监管等实战技能培训,全面提升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置问题能力。
提升舆情处置能力。完善舆情监测机制,规范信息报告内容与流程,确保响应及时、信息畅通。提升舆情收集、研判和分析能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
三、保障措施
加强对规划的动态监测、效果评估,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纵深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创建服务区域经济、服务民生、服务企业的市场监管所特色品牌。强化绩效考核激励作用,稳步提升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强化基层执法装备配备,夯实市场监管工作基础。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