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26年江西省工业发展专项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赣江新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深化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的支撑引领作用,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制造业强省建设,根据《江西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西省工业发展专项竞争性项目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江西省工业发展专项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培育筑强集群载体、培育新质生产力、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制造业数智化转型等4个支持方向,共计6项具体扶持领域项目。
(一)培育筑强集群载体方向
1.省级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高地培育项目。
(二)培育新质生产力方向
2.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项目。
(三)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方向
3.软件智能体工厂试点揭榜挂帅项目;
4.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揭榜挂帅项目。
(四)制造业数智化转型方向
5.制造业数智化改造项目;
6.行业解决方案培育推广项目。
二、申报条件
企业的同一项目只允许选择申报1个扶持领域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已获省级财政专项支持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应符合对应领域申报指南所列申报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6)
三、申报流程
本次项目申报按“企业(单位)自主申报、地方初审推荐、省级审定”的流程组织开展,具体参照各扶持领域申报指南。推荐文件(附申报项目汇总表,样式见附件7)以及项目申报材料根据各扶持领域要求直接报送对应处室,报送时间以各扶持领域申报指南要求为准。项目组织申报过程中如有需咨询事宜,请与各扶持领域责任处室联系人对接沟通(附件8)。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申报。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工作;要认真对照各支持方向及具体扶持领域申报条件、要求等,认真开展摸排调度,精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
(二)压实主体责任。项目推荐单位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申报单位条件的符合性和实施项目的真实性承担主体审核责任,推荐结果报送之前应经本单位“三重一大”程序审定。推荐单位要督促指导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格式要求,客观完整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对涉及地方财政支出的项目,要按规定做好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三)强化项目监管。项目申报单位要积极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各推荐单位对项目的调度和监管工作。对于事前补助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在建设期结束后,按相关政策规定组织项目验收评估,凡未通过验收评估的,将视情采取督促整改、通报、扣减或收回补助资金等方式处理。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跟踪调度和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关要求。
(四)严守纪律规矩。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申报材料应简洁明了、真实可靠,避免委托中介机构“编本子、讲故事”,印制豪华材料等情况,凡在项目组织申报及后续监管过程中发现申报单位存在包装设计虚假项目、未按要求说明关键信息、编制虚假财务(审计)报告、出具虚假承诺或出具虚假凭证、与第三方机构签订获资分成协议等不良行为的,将视情取消其项目申报资格或督促收回专项扶持资金,并将其行为记入不良档案,取消其2年内专项申报资格。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从未委托或指定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申报推荐服务,对于冒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名义开展相关业务的,申报单位有权拒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机构或个人责任的权利。
附件:
2.2026年第二批省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申报指南.wps
7.2026年江西省工业发展专项(第二批)XX方向申报项目汇总表.wps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