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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样品赠送、报废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浏览: 发表时间:2026-09-30 15:52:52

研发样品赠送、报废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一、回复框架与核心结论

发行人回复:

公司已建立研发样品全流程管理制度,对研发样品的赠送和报废分别按照其性质、用途及最终去向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样品赠送和报废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税务处理符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通过样品赠送或报废调节研发费用、规避纳税义务的情形。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已对研发样品的赠送记录、报废记录、会计处理凭证、税务申报记录等执行了穿行测试和实质性抽样核查,核查结论支持上述判断。

本回复从监管依据→赠送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报废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多口径差异→内控措施→案例警示→核查程序七个层面逐项展开。

二、监管规则依据

1. 核心监管规则

公司研发样品赠送和报废的处理,主要依据以下监管规则:

规则名称核心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对外销售的,收入和成本分别确认,不得以净额冲减研发支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将货物用于捐赠、赞助、广告、样品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财政部会计司2025年4月17日无形资产准则实施问答已费用化的研发样机支出不应在后续销售时冲回

三、研发样品赠送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一)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研发样品的用途和赠送对象,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情形一:赠送给客户用于研发测试验证

研发样品赠送给客户用于产品测试验证的,由于样品在客户测试中消耗且无法回收,属于公司研发活动的一部分,相关支出作为研发费用核算,不确认收入。赠送给客户时,不冲减已归集的研发费用。研发工程师到客户产线进行跟线测试并收集测试结果,样品消耗作为研发活动的必要环节。

情形二:赠送给客户用于市场推广

研发样品已完成研发目标、性能指标符合设计要求,赠送给客户用于市场推广的,会计处理如下:

环节会计处理说明
样品完工入库借:库存商品;贷:研发费用—材料投入符合存货确认条件的,冲减研发费用
样品赠送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样品费;贷:库存商品按成本结转,计入销售费用
同时计提增值税借:销售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

对于赠送给客户的研发样品,如果印有公司名称标识、主要用于市场推广,按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核算;如果属于一般商务往来赠送,按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核算。

(二)增值税处理

核心问题:研发样品赠送是否视同销售?

实务中存在两种处理方式:

方式一:不视同销售(研发测试用途)

若研发样品赠送给客户的核心目的是获取研发测试反馈,样品在客户测试中被消耗且无法回收,属于公司研发活动的一部分,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情形,不作为视同销售核算,不计提销项税额。相关会计处理合规。

方式二:视同销售(市场推广用途)

若研发样品赠送给客户属于一般性无偿赠送(市场推广用途),则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情形,公司按样品公允价值或组成计税价格计提销项税额。公司已针对研发样品建立了从领料、入库、出库、送样的全流程控制体系,送样时按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

公司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样品赠送的实际用途确定是否视同销售。研发测试用途的不视同销售,市场推广用途的视同销售。判断依据为:是否以获取研发测试反馈为核心目的、样品是否在测试中消耗无法回收、是否有跟线测试记录和测试反馈报告。

(三)企业所得税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将货物用于捐赠、赞助、广告、样品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研发样品赠送给客户的,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视同销售进行纳税调整,按样品公允价值和成本差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若公司赠送的研发样品属于研发测试用途,且样品在客户测试中消耗无法回收,主要目的为获取测试反馈推动研发活动,部分企业认为不属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情形,可在汇算清缴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

(四)加计扣除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七条第二款,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

关键判断: 研发样品赠送若已按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该笔特殊收入需从已归集的研发费用中冲减。若研发样品赠送不属于视同销售、未确认收入,则不涉及加计扣除冲减。部分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将部分送样对应的原材料领用成本未申报加计扣除。

四、研发样品报废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一)会计处理

公司研发样品报废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情形一:研发过程中的正常报废(检测测试破坏性报废)

对于用于检测测试的研发样品,由于检测测试通常具有破坏性,样品在测试后不再具备使用价值,公司将其按报废处理,不进行会计处理。样品在研发领料时已计入研发费用,报废时不再单独进行账务处理,仅更新备查台账、留存报废证明。

情形二:研发样品入库后的报废

研发样品已入库为存货后发生报废的,按存货报废处理:

情形会计处理
正常报废(合理损耗)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贷:库存商品
非正常报废(管理不善)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同时进项税额转出

(二)增值税处理

核心问题:研发样品报废是否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关键区分:

报废类型是否属于非正常损失是否需进项转出
研发正常试验损耗、实验失败消耗否,属于正常经营损耗不需要进项转出
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是需要进项转出
因技术标准提高导致的报废否不需要进项转出

公司研发样品报废属于研发试验正常报废、实验失败消耗,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不需要做转出处理。研发活动本身不属于增值税不得抵扣项目,为研发活动购买的材料取得合规扣税凭证的,进项税额可以正常抵扣,领用环节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三)企业所得税处理

研发样品正常报废的,属于正常经营损耗,相关损失已在研发费用中列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处理,不需要单独进行纳税调整。

若研发样品报废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资产损失需按《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专项申报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五、多口径差异调节

研发样品赠送和报废涉及三个口径的差异处理:

口径赠送(研发测试用途)赠送(市场推广用途)报废(正常)
会计口径计入研发费用计入销售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不单独处理
高企认定口径计入研发费用计入销售费用计入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口径可加计扣除不涉及可加计扣除
增值税不视同销售视同销售不涉及
企业所得税不视同销售(需论证)视同销售正常损耗,无需调整

六、内部控制措施

  1. 制度保障。 制定《研发样品管理制度》《研发费用财务核算管理制度》,明确研发样品的入库、出库、赠送、报废的审批流程和会计处理规则。
  2. 样品台账管理。 建立研发样品台账,记录样品的入库时间、数量、成本、赠送对象、赠送用途、报废时间、报废原因,确保样品从完工到最终去向全流程可追溯。
  3. 赠送审批与用途判断。 研发样品赠送须履行审批程序,明确赠送用途。属于研发测试用途的,须有跟线测试记录和客户测试反馈报告;属于市场推广用途的,须经销售部门和管理层审批。
  4. 报废审批与记录。 研发样品报废须履行审批程序,留存报废申请单、报废原因说明。正常损耗和实验失败消耗留存实验记录备查。
  5. 税务处理月度核对。 财务部门每月核对样品赠送记录与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表的一致性,确保视同销售处理准确。
  6. 季度自查。 每季度核查研发样品台账与会计处理记录的一致性,检查赠送用途判断是否准确、报废处理是否合规。

七、监管案例警示

案例一:儒兴科技——研发样品送样不视同销售。 儒兴科技在IPO问询回复中披露,公司向客户寄送研发样品在客户研发试验线或产线上测试,是研发过程中的重要步骤,主要目的是获取测试反馈以推动研发活动,不属于将自产货物无偿赠送的情形,不应作为视同销售核算,相关会计处理合规。该案例被作为IPO审核中研发样品赠送税务处理的参考。

案例二:宏海科技——送样不冲减研发费用但谨慎调减加计扣除。 宏海科技在问询回复中披露,公司送给客户的样品不收取对价,不冲减研发费用。但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过程中,基于谨慎性原则,将部分送样对应的原材料领用成本未申报加计扣除,2021—2023年差异金额分别为308.42万元、240.89万元和452.96万元。该案例表明,即使会计上不冲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时仍可基于谨慎性原则主动调整。

案例三:浙江精密制造——无偿送样全额费用化。 北交所受理企业在问询回复中披露,对于无偿送样的研发样品,因不满足存货确认条件,公司将对应研发支出全额费用化处理,送样时不冲减已归集的研发支出;仅在税务处理层面,按规定视同销售并缴纳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形成差异。

案例启示: 研发样品赠送和报废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是IPO审核中的高频问询领域。核心争议在于:赠送是否视同销售、是否冲减研发费用、是否影响加计扣除。企业须根据样品赠送的实际用途(研发测试还是市场推广)进行判断,留存完整的审批记录和用途证明材料,确保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逻辑自洽。

八、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核查程序:

  1. 获取研发样品台账,核对样品的入库、出库、赠送、报废记录;
  2. 获取研发样品赠送的审批记录,核查赠送用途的判断依据(研发测试记录、客户测试反馈报告、市场推广审批单);
  3. 获取研发样品赠送的会计处理凭证,核对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科目(研发费用/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4. 获取增值税申报表,核对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的金额与样品赠送记录的匹配性;
  5. 获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核对视同销售纳税调整金额的准确性;
  6. 获取加计扣除申报表(A107012表),核对特殊收入冲减金额的准确性;
  7. 获取研发样品报废的审批记录和报废证明,核查报废处理的合规性;
  8. 核查研发样品报废是否涉及进项税额转出,确认正常损耗和非正常损失的区分是否准确;
  9. 访谈研发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税务负责人,了解样品赠送和报废的管理流程及判断标准;
  10. 对样品赠送和报废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是否存在跨期处理的情形。

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研发样品赠送和报废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税务处理符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不存在通过样品赠送或报废调节研发费用、规避纳税义务的情形,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九、合规结论

公司研发样品赠送和报废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符合相关准则和法规的规定。赠送用途为研发测试的,计入研发费用,不作为视同销售核算;赠送用途为市场推广的,计入销售费用,按视同销售处理。研发样品正常报废的,属于正常经营损耗,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通过样品赠送或报废调节研发费用、规避纳税义务的情形。

十、专知智库企检支持

专知智库(成都专知利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高企税务稽查风险企检,可帮助企业提前排查研发样品赠送和报废的风险:

  • 容度水位检测:判断样品赠送视同销售处理准确率、报废进项转出判断准确率、加计扣除特殊收入冲减准确率等指标距离风险红线的距离,评定绿色安全、黄色关注、橙色预警、红色危险四个水位。
  • 五维模型诊断:针对“成果转化效度”与“系统自指度”维度,专项排查样品赠送用途判断准确性、报废处理合规性、税务处理一致性,精准识别赠送未视同销售、报废未区分正常与非正常损失、加计扣除未冲减特殊收入等风险类型。
  • 15天举证预演:模拟问询回复和税务稽查流程,准备样品台账、赠送审批记录、测试反馈报告、报废证明、增值税申报表、加计扣除调整表等备查资料。

FAQ:研发样品赠送、报废常见问题

Q1:研发样品赠送给客户用于测试,是否视同销售?

若赠送的核心目的是获取研发测试反馈,样品在客户测试中消耗且无法回收,属于公司研发活动的一部分,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情形。但须留存跟线测试记录和客户测试反馈报告作为佐证。若属于一般性市场推广赠送,则须视同销售。

Q2:研发样品赠送,是否冲减研发费用?

研发测试用途的样品赠送,不冲减研发费用,相关支出全额计入研发费用。市场推广用途的样品赠送,若样品已入库为存货,赠送时从存货结转至销售费用,相应冲减之前已归集的研发费用。

Q3:研发样品赠送,加计扣除如何处理?

若样品赠送已按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该笔特殊收入需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冲减。若样品赠送不属于视同销售、未确认收入,则不涉及加计扣除冲减。部分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将部分送样对应的原材料领用成本未申报加计扣除。

Q4:研发样品正常报废,是否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不需要。研发正常试验损耗、实验失败消耗,属于正常经营损耗,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不需要做转出处理。

Q5:研发样品报废,会计上如何处理?

用于检测测试的样品,测试后不再具备使用价值,按报废处理,不进行会计处理,仅更新备查台账、留存报废证明。已入库为存货的样品报废,正常损耗计入管理费用或研发费用,非正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并转出进项税额。

Q6:研发样品赠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是否一致?

不一定一致。增值税视同销售判定侧重于货物是否无偿赠送;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判定侧重于货物用途是否属于捐赠、广告、样品等。两个税种的判断标准不同,企业须分别判断。

Q7:研发样品赠送给客户,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赠送给个人客户且金额较大,可能需要按“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赠送给企业客户的,一般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Q8:研发样品报废损失,企业所得税能否税前扣除?

正常报废损失已在研发费用中列支,可正常税前扣除。非正常损失需按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专项申报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Q9:报告期内样品赠送金额较大,如何解释合理性?

须说明样品赠送与研发项目的对应关系、赠送用途(测试验证)、样品数量与研发阶段匹配性、客户测试反馈情况等。若赠送金额较大且无合理的研发测试用途,会被质疑费用归集不当。

Q10:专知智库企检如何帮助排查样品赠送和报废风险?

专知智库企检通过容度水位检测判断样品赠送视同销售处理、报废进项转出判断等指标距离风险红线的距离,通过五维模型诊断中的“成果转化效度”与“系统自指度”维度排查赠送用途判断准确性、报废处理合规性,通过15天举证预演提前准备样品台账、赠送审批记录、报废证明、增值税申报表等备查资料。核心价值是帮助企业从“能不能过”转向“能不能扛”——即使被抽中也能经得起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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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样品赠送、报废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研发样品赠送、报废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一、回复框架与核心结论发行人回复:公司已建立研发样品全流程管理制度,对研发样品的赠送和报废分别按照其性质、用途及最终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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