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发行人说明研发投入与收入增长、产品迭代是否匹配?
一、回复框架与核心结论
发行人回复:
研发投入与收入增长、产品迭代之间的匹配关系,首先应当从时间维度上予以厘清:研发投入是收入增长和产品迭代的前置性投入,当期研发费用主要作用于未来期间的产品竞争力与收入实现,而非与当期收入形成即时的线性对应。因此,“匹配”不等于研发费用率与收入增长率同向同步变动,而是研发投入的方向、节奏和成果与收入的结构性变化、产品的代际演进之间,存在可追溯、可验证的逻辑一致性。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投向【具体研发方向/产品线】,对应形成的知识产权和产品成果依次支撑了【具体产品代际】的推出和市场导入;收入增长中来自新产品/新客户的贡献分别为[X]%、[X]%和[X]%,传统产品收入占比相应下降,收入结构的演变与研发投入的投向和产品迭代的节奏在时间序列上形成对应。研发投入绝对额【持续增长/保持稳定】,未出现研发收缩而收入增长缺乏来源的情形,亦未出现研发投入持续增加而产品迭代和收入结构长期无响应(“高投入、零转化”)的异常组合。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已对研发项目的立项时间、投入节奏、成果产出与产品上市及收入实现的对应关系执行了核查程序,核查结论支持上述判断。
二、监管规则依据与审核关注逻辑
| 规则/指引 | 相关要求 |
|---|---|
|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9号》 | 研发投入应真实、准确、完整,关注研发投入与研发项目进展、技术创新、产品储备的匹配性 |
| 各板块审核问询实践 | 研发费用构成及变动与研发项目进展、产品储备的匹配情况;研发投入与收入增长、产品迭代是否脱节;研发成果转化是否支撑收入增长 |
| 《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 研发投入与营业收入增长、技术产业化能力之间的匹配关系 |
审核关注的传导链条:研发投入 → 研发项目推进 → 知识产权与产品成果 → 产品迭代上市 → 收入增长与结构变化。监管追问“是否匹配”,实质是检查这一链条上是否存在断裂:研发费用在增加,但研发项目无实质进展、无成果产出、无产品迭代、收入结构无变化,则“匹配性”无法成立;反之,收入在增长但研发投入持续收缩、产品代际停滞,则增长的技术来源存疑。回复的任务不是证明两者在数字上同向变动,而是展示这一传导链条的完整性。-30
三、需要区分的三种“匹配”形态
研发投入与收入增长、产品迭代的关系,不存在统一的匹配模式。回复中应先识别发行人属于哪一种形态,再组织针对性论证。
形态一:同步匹配——研发投入增长、产品迭代有序、收入结构同步演变
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对应产品按计划完成代际升级,新产品收入占比逐步提升,传统产品占比下降。论证重点在于“对应关系”的展示:每一轮研发投入的投向,是否对应了可识别的产品迭代节点;产品迭代的时间,是否滞后于研发投入的集中期约【1—2年】(符合研发到产业化的正常周期);收入结构的演变,是否与产品迭代的节奏一致。
天博智能的回复提供了这一形态的典型结构:公司拆解各产品线收入数据,温控类产品收入复合增长率22.1%、传感类31.5%、电声类44.7%,而传统开关类基本持平,结构性变化被解释为“源于下游需求升级与自身产品迭代节奏相匹配”,并进一步与头部客户的技术协同开发深度加强相印证。这一论证的关键不在于研发费用率的高低,而在于收入的结构性变化方向与研发投向、产品迭代方向的一致性。-3
形态二:滞后匹配——研发投入已发生,收入增长尚未体现
研发投入集中于新产品或新领域的开发,产品已完成技术定型或已送样验证,但尚未进入规模化量产或收入贡献期,导致当期研发费用与收入增长之间呈现“投入先行、收入滞后”的形态。这一形态在新产品开发周期较长的行业中尤为常见(如半导体零部件、创新药、高端装备)。
论证重点在于“转化路径的可验证性”:研发项目所处阶段(设计/试制/验证/小批量/量产)、客户验证进度(送样、测试通过、小批量订单、框架协议)、量产条件(产线建设、认证取得)、预计收入实现的时点。仅有“未来将贡献收入”的定性表述是不够的,须有在手订单、客户验证文件、量产计划等外部证据支撑滞后期的合理长度。
超纯股份的案例展示了这一形态下审核追问的深度。公司5nm及以下制程产品收入占比从2023年的19.63%降至2025年的10.34%,深交所要求说明“产品收入呈现下降趋势的原因”“市场需求是否存在较大波动性”。公司的解释并未否认收入占比的下降,而是将其归因于下游产业化节奏——国内晶圆制造量产能力集中在7nm及以上,5nm及以下缺乏规模化产线支撑,除客户B外国内尚无其他刻蚀设备厂商具备量产能力,因此“并非自身技术问题,而是下游产业阶段性发展的结果”。这一论证的核心逻辑是:研发投入已经形成技术能力(产品已实现量产供应),收入未放量源于外部产业化条件而非研发无效,从而将“投入—收入”的滞后与“投入—技术”的有效性区分开来。-1
形态三:背离——研发投入与收入增长、产品迭代缺乏可识别的对应
研发费用持续增加,但产品代际长期无实质升级、收入结构无变化、知识产权产出与研发方向脱节;或收入快速增长但研发投入持续收缩、产品技术来源无法追溯。这一形态是审核中风险最高的情形,回复的论证负担最重,且不能仅靠解释“行业特性”或“研发周期长”来化解,须从研发项目的实质进展、成果产出的客观证据、收入增长的技术来源三个层面分别提供独立支撑。
英特模的案例提供了“费用率下行”情形下的解释范式。公司研发费用率持续走低且显著低于同行业均值,其解释为“主要系收入规模快速增长,研发投入增长速度与收入增速有所差异”。这一解释在会计逻辑上成立(分母驱动),但审核仍会追问:收入增长是否不依赖于持续加大的研发投入?若答案是肯定的,则须说明收入增长的真实驱动因素(客户拓展、行业景气、服务能力提升等),并证明这些因素与研发投入的“低强度”之间不构成矛盾。英特模同时以“下游行业研发试验需求充足、技术实力较强、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客户口碑良好”等论据支撑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实质是在研发投入之外寻找收入增长的独立解释,而非强行论证“低研发投入支撑了高增长”。-23
四、匹配性的分层论证框架
第一层:研发投入的方向与产品迭代的路线是否对应
表:研发项目—产品迭代对应关系表
| 研发项目 | 立项时间 | 集中投入期间 | 形成的知识产权/技术成果 | 对应的产品迭代 | 产品上市/量产时间 | 收入贡献期间 |
|---|---|---|---|---|---|---|
| 项目A | [X] | [X]年—[X]年 | [X] | 第[X]代产品 | [X]年 | [X]年起 |
| 项目B | [X] | [X]年—[X]年 | [X] | 第[X]代产品 | [X]年 | [X]年起 |
| 项目C | [X] | [X]年—[X]年 | [X] | 在研,尚未上市 | 预计[X]年 | — |
这一层次论证的核心是时间逻辑的一致性:研发投入的集中期应早于对应产品的上市期,产品迭代的间隔应与研发项目的周期相匹配,不存在“产品已上市多年、对应研发项目才立项”或“研发项目已结项多年、产品迭代无响应”的时序错位。
第二层:收入增长的结构是否反映产品迭代的成果
表:收入结构演变与产品代际贡献
| 产品代际 | 2025年度收入 | 占比 | 2024年度收入 | 占比 | 2023年度收入 | 占比 |
|---|---|---|---|---|---|---|
| 第[X]代(最新) | [X] | [X]% | [X] | [X]% | [X] | [X]% |
| 第[X-1]代 | [X] | [X]% | [X] | [X]% | [X] | [X]% |
| 传统产品 | [X] | [X]% | [X] | [X]% | [X] | [X]% |
| 合计 | [X] | 100% | [X] | 100% | [X] | 100% |
若匹配成立,应呈现新产品收入占比逐期提升、传统产品占比下降的结构性趋势,且新产品的收入爬坡节奏与产品上市时间、客户导入进度相吻合。若收入增长主要来自传统产品的量价齐升,而新产品贡献长期有限,则须解释研发投入的成果转化效率。
第三层:研发投入的绝对额趋势是否支撑持续迭代
匹配性论证不能仅依赖比率。研发费用率受收入波动影响较大,而研发投入的绝对额和研发人员的稳定性更能反映研发体系的实质强度。须展示:研发费用绝对额是否持续增长或至少保持稳定;研发人员数量及核心技术人员是否稳定;在研项目数量及预算是否充足。若研发费用率下降但绝对额持续增长(分母驱动的被动下行),匹配性论证的负担显著轻于研发绝对额与费用率同步下降的情形。
五、需要主动回应的高风险追问
(一)“研发投入低于同行业,收入增长却更快”如何解释
这是匹配性问询中最尖锐的追问之一。超纯股份即面临“研发投入低于可比公司”与“业务规模快速扩张”并存的质疑。此类情形下,回复不能停留在“公司研发效率更高”的定性表述,须从技术路线的差异性、研发活动的组织方式(如与客户协同开发、研发活动部分由客户承担)、产品所处生命周期的阶段等维度给出结构性解释,并说明低研发投入强度下收入增长的技术来源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二)“收入增长放缓,是否因研发投入未形成有效支撑”
当收入增速下行时,审核可能反向追问研发投入的有效性。超纯股份的5nm以下制程收入占比下降,公司的应对策略是将“技术能力已具备”与“收入未放量”分离论证——技术能力已通过量产供应得到验证,收入受制于下游产业化节奏。这一策略的适用前提是:技术能力的验证有客观证据(量产供应记录、客户认证),而非仅凭研发投入的金额推断能力。-1
(三)“研发费用率持续走低,产品迭代是否停滞”
英特模的案例表明,费用率下行本身会触发对产品迭代持续性的追问。回复应展示:费用率下行的同时,产品迭代并未停滞——新产品上市数量、在研项目储备、知识产权申请量等产出端指标保持正常,费用率下降是收入规模扩张快于研发投入增速的结果,而非研发活动收缩的结果。-23
六、结论
综上,公司研发投入的绝对额【持续增长/保持稳定】,研发人员及在研项目未出现收缩;研发投入的投向与产品迭代的路线在时间序列上形成对应,收入结构中新产品贡献逐期提升、传统产品占比相应下降,收入增长的技术来源可追溯至前期研发投入形成的知识产权和产品成果。研发投入与收入增长、产品迭代之间不存在“高投入、零转化”或“收入增长缺乏技术来源”的断裂情形,匹配关系具有商业逻辑上的合理性和数据上的可验证性。
七、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 获取报告期内研发项目台账(立项、执行、结项文件),逐项核对研发项目的立项时间、集中投入期间、成果产出(知识产权、技术定型文件)与对应产品上市时间的时序逻辑,识别是否存在投入与产出在时间上无法对应的项目;
- 获取分产品、分代际的收入明细,量化新产品收入占比的逐期变化,核查收入结构的演变方向是否与研发投向和产品迭代方向一致;
- 获取研发费用绝对额及研发人员数量的变动数据,核查是否存在研发投入实质性收缩;将研发费用率变动分解为收入端贡献和费用端贡献,区分分母驱动与分子驱动;
- 获取在研项目清单、项目进度文件、客户验证记录(送样报告、测试通过文件、小批量订单、框架协议),核查滞后匹配形态下“转化路径”的真实性和预计收入时点的合理性;
- 获取知识产权申请/授权清单,核查研发投入的成果产出是否与投入规模、研发方向相匹配,是否存在投入持续增加而知识产权产出长期停滞的情形;
- 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研发费用率、收入增长率、产品迭代周期数据,对比分析发行人研发投入强度与收入增长节奏的组合是否处于行业合理区间,对偏离情形逐项核查原因;
- 访谈研发负责人及销售负责人,了解研发立项的商业依据(客户需求、技术路线规划)及产品迭代的市场反馈,确认研发投入决策与产品规划、收入目标之间的管理逻辑;
- 对识别出的“背离”或“滞后”情形,执行专项核查:追溯相关研发项目的原始投入凭证、实验记录、成果鉴定文件,验证投入的真实性和成果的实质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研发投入的投向与产品迭代路线在时间序列上形成对应,收入结构中新产品贡献的演变与产品上市节奏一致,研发投入绝对额未出现实质性收缩,不存在研发投入与收入增长、产品迭代之间无法用商业逻辑解释的断裂情形。发行人研发投入与收入增长、产品迭代的匹配关系具有真实性和合理性。
八、底稿索引
| 底稿编号 | 底稿名称 | 内容 |
|---|---|---|
| RD-MT-01 | 研发项目—产品迭代—收入贡献对应表 | 逐项目列示立项、投入期间、成果、产品上市时间及收入贡献期间 |
| RD-MT-02 | 分代际产品收入结构表 | 新产品、次新产品、传统产品的收入及占比逐期变化 |
| RD-MT-03 | 研发费用率变动因素分解表 | 收入端贡献与费用端贡献的量化拆解,区分分母/分子驱动 |
| RD-MT-04 | 在研项目进度及转化路径底稿 | 项目阶段、客户验证记录、量产条件、预计收入时点 |
| RD-MT-05 | 知识产权产出与研发投入匹配分析 | 申请/授权数量、方向与投入规模、投向的对应关系 |
| RD-MT-06 | 同行业研发投入与收入增长组合对比表 | 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收入增长率及产品迭代周期的对比 |
| RD-MT-07 | 研发投入真实性专项核查底稿(如适用) | 对背离/滞后项目的原始凭证、实验记录追溯 |
| RD-MT-08 | 研发负责人及销售负责人访谈纪要 | 研发立项的商业依据及产品迭代的市场反馈 |
九、实操注意事项
1. 匹配不等于同向变动,先破除“研发费用率与收入增长率应同步”的错误前提。 研发投入是前置性支出,当期费用对应的是未来期间的收入,两者在时间上本就存在滞后。回复若试图论证“研发费用增长X%,收入增长X%,因此匹配”,在逻辑上不成立,且容易被追问“为何滞后仅一年”或“为何恰好同步”。正确的论证起点是传导链条的完整性,而非数字的同步性。-30
2. 先识别属于“同步匹配”“滞后匹配”还是“背离”,再决定论证策略。 三种形态的论证负担截然不同。同步匹配只需展示对应关系;滞后匹配须证明转化路径可验证、滞后期合理;背离形态则须从收入增长的技术来源和研发项目的实质进展两个方向提供独立证据,不能以“行业特性”笼统带过。回复中若不加区分地套用同一套话术,会在最需要深度论证的情形下显得空洞。
3. “低研发投入、高收入增长”是匹配性问询中风险最高的组合,解释必须落在“效率”或“外部化”上,而非否认低投入。 超纯股份面临的“研发投入低于可比公司”与“规模快速扩张”并存的质疑表明,审核并不满足于“研发效率高”的定性表述。有效的解释路径包括:研发活动部分由客户或合作方承担、技术路线使单位研发投入的产出效率更高、产品处于技术平台期而非代际更替期。无论选择哪条路径,都须有结构性证据(客户协同开发协议、研发外包比例、技术路线对比)支撑。
4. 收入增长放缓时,研发投入的“有效性”会被反向追问,须将“技术能力”与“收入实现”分开论证。 超纯股份的应对策略具有参照价值:技术能力已通过量产供应得到验证(能力成立),收入受制于下游产业化节奏(实现滞后),两者分属不同层面的问题。这一策略的适用前提是技术能力的验证有客观外部证据,而非仅凭研发投入金额推断。-1
5. 研发费用率持续下行不必然意味着匹配性不成立,但须证明产品迭代未停滞。 英特模的解释“收入增速快于研发投入增速”在会计逻辑上成立,但审核的追问会转向:收入增长是否不依赖于持续加大的研发投入,产品迭代是否因研发强度下降而放缓。回复中应以产出端指标(新产品上市数量、在研项目储备、知识产权申请量)证明迭代未停滞,将“费用率下行”与“研发收缩”严格区分。-23
6. 绝对额趋势比费用率更能反映研发体系的实质强度,不应在回复中被费用率的讨论淹没。 研发费用率受收入波动干扰较大,而研发费用的绝对额和研发人员的稳定性是更可靠的匹配性证据。若研发费用率下降但绝对额持续增长,匹配性论证的负担显著减轻;若两者同步下降,则须额外论证缩减的阶段性、可恢复性及对产品迭代无实质损害。回复中应将绝对额趋势作为基础事实优先呈现。




